干部调动开给人事局的介绍信

干部调动开给人事局的介绍信篇一:人事部门办事程序汇总

人事部门办事程序汇总

工作人员调配

[受理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或政府序列机关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申报材料]

《干部申请调配审批表》一式两份。

[工作程序]

(一)干部市内调动

1、申请调动人员填写《干部申请调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调动并在《调配审批表》上盖章;

3、人事部门审查调动原因是否属实,个人档案材料是否完整;

4、人事部门向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开具调动函,在收到原主管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后,开具《干部行政介绍信》到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二)干部调出

1、申请调动人员填写《干部申请调配审批表》一式两份;

2、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调动并在《调配审批表》上盖章;

3、人事部门审查调动原因是否属实,个人档案材料是否完整;

4、本地人事部门向对方政府人事部门出具商调函;

5、对方人事部门在收到商调函同意接收后向本地人事部门开具调档函;

6、在收到调档函后,本地人事部门负责将本人档案以机要方式转寄到对方人事部门;

7、本地人事部门在收到对方人事部门审查档案后出具的调动函后,即办理调动手续;

8、持调档函,到劳动(机关)保险事业处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9、本地人事部门向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开具调动函,在收到原主管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后,即开具《干部行政介绍信》到对方人事部门报到。

(三)外地干部调入

1、申请调动人员在对方人事部门填写《干部申请调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调动并在《调配审批表》上盖章;

3、本地人事部门审查其调动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符合人才流动标准,向对方人事部门出具调档函;

4、在收到申请人档案后,检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向对方人事部门出具调动函;

5、在收到对方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即开具《干部行政介绍信》到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公务员录用

[工作程序]

1、制定本市公务员录用计划;

2、经审批后,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3、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4、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

5、对笔试、面试合格者进行考核和体检;

6、对考核、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批录用;

7、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乡镇“五职”选聘干部录用为国家干部

[受理范围]

1、现任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镇长、副镇长时间三年以上的选聘合同制干部;

2、经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胜任的。

[申报材料]

1、《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

2、本人档案及考核材料;

[工作程序]

1、由组织、人事部门对转干对象进行考核;

2、考核胜任的,将考核材料、本人档案送威海市人事局录用流动科审批;

3、威海市人事局录用流动科审查无误后,在《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存入本人档案,签发录用干部通知书。

公务员辞职辞退

[申报材料]

1、个人(单位)辞职(辞退)书面申请一式四份;

2、辞职、辞退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工作程序]

1、由公务员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或由拟被辞退的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由任免机关审查批准;

3、结果书面通知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备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申报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一份。

[工作程序]

对个人的年度考核按申报单位确定的等次进行审查,按干部管理权限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

政府部门行政奖励表彰

[申报材料]

1、奖励审批表一份(上报地级以上的按要求份数上报);

2、事迹材料。

1、所在单位申报;

2、人事部门审核(申报地级以上行政奖励的,报上级有关部门),需由市政府审核的,经市政府同意后转报。

科级干部职务任免

[受理范围]

提请人大常委会通过干部和经过市委提名、市政府决定任命干部

[工作程序]

(一)提请人大常委会通过干部职务任免:

1、接市委提名干部职务任免通知;

2、收集整理拟任免人的有关材料;

3、以市政府名义起草提请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文件;

4、市长签发后报送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经市委提名、市政府决定任命的干部职务任免:

1、接市委提名干部职务任免通知;

2、以市政府名义起草任免通知;

3、报市长签发。

公务员培训

[申报材料]

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登记表

[工作程序]

1、人事部门拟定培训计划;

2、组织培训并发放结业证书;

3、被培训人员进行书面总结,培训部门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

档案整理

[受理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以下在职、离退休人员档案。

[工作程序]

1、将档案材料编号并存入相应的档案

2、将材料齐全的档案进行规范整理

3、将档案登记在册、入库

档案查询、借阅

[受理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工作程序]

1、借阅人出具相关借阅证明,说明借阅理由

2、提供干部档案

3、借阅人登记档案借阅手续

4、在场查阅档案材料或借出档案使用(不超过2周)

5、归还档案时审查被借阅人材料是否完整

档案转递

[受理范围]

具有正式档案接收手续的人员

[工作程序]

1、转递人出具提档证明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

3、填写档案转递单

4、进行档案交接、机要投递

5、收档案回执单

调动人员档案接收

[受理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调动人员档案

[工作程序]

1、出具“调动证明信”

2、清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3、进行档案接收登记

人事争议仲裁

[受理单位]

1、本市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或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本市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用(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以及其他人事争议。

[申报材料]

1、《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证明发生争议的证据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工作程序]

1、立案:

(1)当事人必须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在7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2、处理:

(1)调查。仲裁庭依照职权对案件的有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2)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3)开庭。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应开庭处理。仲裁庭应当在仲裁作出后5日内制作裁决书。

(4) 结案。一般应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30日。

3、执行与复议:

(1)执行。发生效力的调解书、裁(转载于:www.hNNsCy.coM 博 文 学 习 网:干部调动开给人事局的介绍信)决书当事人必须执行。

(2)复议。当事人按照规定条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复议。

[备注]

1、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应当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2、当庭宣布仲裁的,应在5日内发给裁决书;定期宣布裁决的,宣布裁决后立即发给裁决书。

3、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1)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2)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3)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4)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受贿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晋升职务、技术等级人员工资晋升

[办理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晋升职务(技术等级)人员

[申报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

2、工作人员本人档案、有关任命或聘任材料。

[工作程序]

1、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

2、主管部门审核;

3、市人事部门核准认定。

新录用(调入)人员工资核定

[办理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新调入人员、新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

[申报材料]

1、行政介绍信、编制卡、档案;

2、原单位或原部队工资转移介绍信。

[工作程序]

1、核定新调入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工资审批表》(一式三份);核定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由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公务员确定工资审批表》(一式三份);核定军转干部的工资,由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军队专业干部确定工资

干部调动开给人事局的介绍信篇二:外地人才调入报到须知

外地人才调入报到须知

一、不需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1、持“干部调动通知”回原工作地人事主管部门开具“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2、持原工作地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厦门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市政府东楼五楼,电话5052445/5067017)报到,并开具“干部介绍信”。

3、持厦门市人事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报到,同时须交100元调动手续费。

4、持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开具的“人才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

5、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的人员,持“干部调动通知”复印件、“人才介绍信”到厦门市地税部门申报社保后,再到厦门市社保中心开具社保转移函。

二、需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1、持“干部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有子女或配偶随迁的,同时附随迁人户口本或身份证)以及调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准备落户的派出所盖章(拟落我中心集体户的人员请注意:①不能有随迁人员;②应先与我中心档案部联系,电话5396628/5396658,再凭档案部出具的落户证明信

到派出所盖章),然后到其上级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证”。

2、持“干部调动通知”、“户口准迁证”回原工作地人事主管部门开具“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原工作地相关部门开具的“干部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厦门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报到(市政府东楼五楼,电话5052445/5067017),并开具“干部介绍信“和“申报户口证明信”。

4、持厦门市人事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报到,同时须交100元调动手续费。

5、持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开具的“人才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

5、持“申报户口证明信”、“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及调入单位证明(拟落我中心集体户的,请与我中心档案部联系,由我中心档案部统一办理,联系电话5396628/5396658)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6、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的人员,持“干部调动通知”复印件、“人才介绍信”到厦门市地税部门申报社保后,再到厦门市社保中心开具社保转移函。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干部调动开给人事局的介绍信篇三:人事调动介绍信范文3篇

人事调动介绍信范文3篇

人事调动,作为企业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激励培养员工、实现人尽其才、最终达成组织经营目标的一种手段,几乎每一家企业都曾经使用或正在使用着。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事调动的介绍信范文,仅供参考。

人事调动介绍信范文篇一:

____________:

兹我单位 同志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到你单位工作,人事档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一并转出,请接洽。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人事调动介绍信范文篇二:

县人事局:

兹有 单位公务员、干部、工人、聘用制人员 等同志,因工作需要, 调往 单位工作,现介绍前来贵局办理调动手续,请予接洽。

方城县 (盖章)

20 年 月 日

人事调动介绍信范文篇三:

xx人才服务中心:

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前往贵单位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事宜,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

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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