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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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一: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心得体会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心得体会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3日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出我党对执政规律与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与跃升,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在我国,依法执政事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前提,坚持依法执政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对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本次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1997年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以来,这一方略对民主政治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广大的中国人民受益于其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将为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描绘出更加美好的蓝图。全会将会使法律这一现代社会的基本准则深入到人民心中,使人民自觉履行义务,合理合法的享受权利,使公平正义能够为所以人民所享有。作为一个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我们应该关注全会,学习全会精神,自觉做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机关工作人员,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经常执政为民,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才有坚实的基础,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实现。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坚持执政为民,首先就要看我们党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我们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充分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

结合我们的工作,这些年来,民生工作根据就业促进法,围绕推动实现高质量的就业目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社会主义建设输入了大量的技术人才。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我们工作中也由充分体现,例如:民生工作中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实施办法,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做了法律上的保障。我们做为国家法律的实施者,在工作中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好国家的政策,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到党的政策好。才能稳定社会,促进发展。

我们的执政党要想提高执政能力,就必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治国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现在我们有的地方多多少少仍然存在执法必严,违法不究得现象。还存在有些人依仗权势无视法律,称霸一方。这都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完善,让一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所以在新的世纪,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民利益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执政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救济渠道畅通、问责监督有力的政府工作机制。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历程,反腐以治标开始,在过程中逐步制度化,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做法,最终达到治本的效果。不难看出,法制化无疑使反腐倡廉最鲜明突出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机关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发展中国的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干部带头守法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我们的工作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人民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我们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代头

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制头脑"。我们的一切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制政府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在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是由政府机关执行的,严格政府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执法者在履行职责时,不践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通过办好每个案件来体现公平公正,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部分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徇私枉法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民生工作这几年有了大的改善,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很大关系,以前出现的违规的事件都是群众举报,我们及时处理并加以改正,以后有了知法、守法的广大群众做监督,和我们政府公开、透明的办事方法相结合,民生工作会更加的完美。

人民群众是法制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制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应该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制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制建设带来的实惠。这样不仅能够让群众知法、守法,还能够用法律来监督政府、监督各级公务人员。只有将法律信仰的标识烙在每个国人心中,让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那么公民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就不是一句空话。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在新的征程中,法制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也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制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好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就应该带头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之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做损害单位形象和利益的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作风,为XX区的民生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二:学习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大全

(篇一)弘扬法治精神 树立法治信仰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是历届全会以来最鼓舞士气、激动人心的一次会议,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里程。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近期,单位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在全社会营造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遵守法律,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有序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二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我们也应该把对法治的信仰融入到我们的血液中。通过二十多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我们欣喜地看到,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六五”普法阶段。弘扬法治精神,熔铸法治社会,就必须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三要坚定法治中国必然建成的信念。建设法治中国,是社会的共识,也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法治,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国家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目标。从历史经验上看,法治价值观的形成及实现,确实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的发展走过弯路,也历经过波折,法治和人治的斗争,有时还面临重重困难甚至险境,法治要获得胜利,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甚至必要的代价。我们要切实认识到,法治价值观念的构建和法治中国的建设,根植于人们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必由之路的信念和期盼之中。尽管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 2011年,醉驾被列为犯罪行为,写入刑法;执法与司法“无缝对接”“环环相扣”,让醉驾相关人员说情无门;加大执法、处罚和宣传普法力度??,三年来,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运用法律手段有效治理酒驾、醉驾,证明陋习可以通过法治有效破解。严格依法办事,违法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法令行则国治。“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公众的普遍行为准则。这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也是全民普法取得成效的实证。

如今,我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强力推动下,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一定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定能早日建成。

(篇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3日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出我党对执政规律与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与跃升,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在我国,依法执政事依法治国的

关键和前提,坚持依法执政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对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本次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1997年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以来,这一方略对民主政治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广大的中国人民受益于其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将为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描绘出更加美好的蓝图。全会将会使法律这一现代社会的基本准则深入到人民心中,使人民自觉履行义务,合理合法的享受权利,使公平正义能够为所以人民所享有。作为一个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我们应该关注全会,学习全会精神,自觉做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机关工作人员,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经常执政为民,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才有坚实的基础,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实现。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坚持执政为民,首先就要看我们党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我们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充分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

结合我们的工作,这些年来,民生工作根据就业促进法,围绕推动实现高质量的就业目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社会主义建设输入了大量的技术人才。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我们工作中也由充分体现,例如:民生工作中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实施办法,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做了法律上的保障。我们做为国家法律的实施者,在工作中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好国家的政策,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到党的政策好。才能稳定社会,促进发展。

我们的执政党要想提高执政能力,就必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治国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现在我们有的地方多多少少仍然存在执法必严,违法不究得现象。还存在有些人依仗权势无视法律,称霸一方。这都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完善,让一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所以在新的世纪,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民利益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执政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救济渠道畅通、问责监督有力的政府工作机制。

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历程,反腐以治标开始,在过程中逐步制度化,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做法,最终达到治本的效果。不难看出,法制化无疑使反腐倡廉最鲜明突出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机关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发展中国的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干部带头守法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我们的工作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人民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我们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代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制头脑”。我们的一切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制政府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在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是由政府机关执行的,严格政府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执法者在履行职责时,不践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通过办好每个案件来体现公平公正,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

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部分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徇私枉法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民生工作这几年有了大的改善,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很大关系,以前出现的违规的事件都是群众举报,我们及时处理并加以改正,以后有了知法、守法的广大群众做监督,和我们政府公开、透明的办事方法相结合,民生工作会更加的完美。

人民群众是法制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制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应该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来自: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 网: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制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制建设带来的实惠。这样不仅能够让群众知法、守法,还能够用法律来监督政府、监督各级公务人员。只有将法律信仰的标识烙在每个国人心中,让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那么公民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就不是一句空话。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在新的征程中,法制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也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制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好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就应该带头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之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做损害单位形象和利益的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作风,为**区的民生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三)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这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方向和要求。

一、把切实落实党建基本工作制度作为机关党建新常态

围绕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突出抓机关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规范化,推动以“三会一课”为基础的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确保“三会一课”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做到不缺不漏不假,经常性地开展政治学习、党支部活动和民主生活会等活动。

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严格抓制度落实,确保制度真正能够管人、管事。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将制度学习和检查落实相结合,促进工作落实。及时通报和宣传党支部、党员落实制度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公开促落实,督促党支部和每个党员认真执行制度。

二、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机关党建新常态

党支部要着重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要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聚精会神抓党建,从严从实改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机关党委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带头读原著,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党建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努力做“落实中央政策的表率、服务人民的表率、推动改革创新的表率、注重强基固本的表率和弘扬清风正气的表率”。支部

委员会团结一致,带领全体党员以创新型思维和开拓型干劲,提出新思想,拿出新举措,开创党支部建设新局面。支部全体党员牢固地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地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注重转变作风、重心下沉,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主动走访服务对象,认真倾听意见建议,着力服务基层,切实转变作风。

三、把围绕机关中心工作抓党建作为机关党建新常态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财政”的工作理念,为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机关党委始终将财政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党组织的工作成效体现方式之一,在工作中积极引导全体党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锤炼能担当、尽职责的工作作风,在重大任务中锤炼提升党员干部作风。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业务工作水平,增强党组织为财政中心工作和大局服务的能力。党支部要经常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及时解决党员同志的思想问题;党支部要积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打造政治思想坚定、工作作风扎实、团结战斗的集体,强化组织战斗力。

(篇四)

金秋十月,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迎来重要时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精神,要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办实事、做决策更加自觉;“四风”积弊得到有效整治,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讲真话、做诤友的真诚同志关系正在回归;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基层基础巩固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提高了能力;反“四风”改作风制度规定陆续出台实施,党员干部按规矩办事用权的意识逐步增强。财政工作要坚持依法执政,机关干部要带头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模范践行者,自觉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把活动中没有解决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继续解决好,积极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着力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要坚持不懈开展作风教育,持续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为财政部门要规范理财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按规定的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预决算编报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推进预算公开,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减少部门自由裁量权,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查摆和解决问题,标本兼治、扶正祛邪,取得重大成效,让群众充分认同。

四中全会会议公报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这个总目标就是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通过制度上的完善,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而且要使这样一些创造的成果更加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使我对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民理好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

努力奋斗。

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三:依法治国学习体会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党的中央全会专题研讨法治,这在我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一份旨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可以说,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法治本身。这是因为,对于一个现代国家而言,法治就是框架、轨道,决定着运行的方式;而对于一个现代政党而言,法治就是手段、规范,决定着执政的效能。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 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一点,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的大会上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此次全会上再次提出:“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足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可动摇的基本方向。在这个前提下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

依法治国,最基础的一点,是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体现公平正义,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所指出的:“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表明包括反腐败在内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推进,反腐败法治化、制度化,将成为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着力解决的问题。

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一点,是全民法治。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全会《公报》中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让我想起卢梭的名句:“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一次备受关注的中央全会,其实也是一次法治的启蒙。全会公报中大量“全民守法”的内容,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相互呼应,推动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

通过学习全会精神,我深刻体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因此,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必须深刻理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自觉遵纪守法,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真正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党的卫士。

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法治中国”最强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