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责任书

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责任书篇一:免疫规划工作责任状

免疫规划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规划免疫工作,认真贯彻《2012年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特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要切实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与管理,采取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对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政策,全面开展预防接种安全服务年活动,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二、广泛开展免疫规划的宣传。要利用日常预防接种和“4〃25”宣传日活动,结合查漏补种活动开展入户宣传,特别在农村边远、贫困、城乡结合部等预防接种工作薄弱地区,开展形式多种的宣传,使预防接种的措施落实到所有适龄儿童。

三、加强对接种门诊和预防接种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实行预防接种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进一步规范接种门诊建设和管理,针对疫苗运输、保存、出入库、接种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规范提供接种服务。要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业务培

训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安全注射知识教育,提高其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认真落实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通过规范开展常规性的预防接种门诊工作,结合查漏补种活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等工作的开展使我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保持在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疹成份接种率达到95%以上,顺利通过今年省卫生厅对我县免疫规划接种率90%的达标审核。全面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相关资料的登记、管理和上报工作。

五、疾控机构要加强对接种单位的技术督导和检查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有计划地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基层单位预防接种率调查评估,加强对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监测,及时进行病例调查,采取措施,控制暴发。

六、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县卫生局将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下列情形和后果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后果严重的撤消领导职务。

1、经检查评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影响省卫生厅对我县“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0%达标”的顺利审查验收的。

2、违反规定,存在免费疫苗乱收费现象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的。

3、发生因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达不到要求,甚至存在免疫空白地区和人群而导致免疫规划针对疾病流行或暴发疫情的。

4、不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具备接种资质

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责任书

人员上岗,不执行安全接种违规操作和消毒管理办法等,造成预防接种差错和事故的。

5、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造成群体性预防接种事故的。

6、其它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或违反规定造成工作滞后或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卫生局局长: 乡镇卫生院院长:

2012年月28日

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责任书篇二:光照镇2015年度免疫规划责任状

光照镇2015年度免疫规划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规划免疫工作,认真贯彻《2015年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特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要切实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与管理,采取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对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政策,全面开展预防接种安全服务年活动,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二、广泛开展免疫规划的宣传。要利用日常预防接种和“4〃25”宣传日活动,结合查漏补种活动开展入户宣传,特别在农村边远、贫困、城乡结合部等预防接种工作薄弱地区,开展形式多种的宣传,使预防接种的措施落实到所有适龄儿童。三、1、加强对接种门诊和预防接种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实行预防接种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进一步规范接种门诊建设和管理,针对疫苗运输、保存、出入库、接种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规范提供接种服务。要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业务培。

2、训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安全注射知识教育,提高

其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认真落实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通过规范开展常规性的预防接种门诊工作,结合查漏补种活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等工作的开展使我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保持在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疹成份接种率达到95%以上,顺利通过今年省卫生厅对我县免疫规划接种率90%的达标审核。全面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相关资料的登记、管理和上报工作。

五、疾控机构要加强对接种单位的技术督导和检查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有计划地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基层单位预防接种率调查评估,加强对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监测,及时进行病例调查,采取措施,控制暴发。

六、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县卫生局将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下列情形和后果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后果严重的撤消领导职务。

1、经检查评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影响省卫生厅对我县“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0%达标”的顺利审查验收的。 2、违反规定,存在免费疫苗乱收费现象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的。 3、发生因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达不到要求,甚至存在免疫空白地区和

人群而导致免疫规划针对疾病流行或暴发疫情的。 4、不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具备接种资质人员上岗,不执行安全接种违规操作和消毒管理办法等,造成预防接种差错和事故的。 5、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造成群体性预防接种事故的。 6、其它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或违反规定造成工作滞后或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光照镇人民政府镇长:乡镇卫生院院长: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

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责任书篇三:2015年疾病控制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5年疾病控制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各项疾控工作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乡村防保组织,名确职责,各村卫生所配备并固定1个以上熟悉业务防保人员,各项疾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二、坚持乡村医生月例会制度(全年12次以上),按时参加卫生院免规例会。

三、掌握辖区各村人口数和当年出生儿童数及0-14岁各年龄段儿童数,0-6岁儿童建卡率、建证率达98%以上,卡册由卫生院统一妥善保管,并录入系统,资料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巩固扩大免疫规划工作,适龄儿童国家免规疫苗全免费;继续保持五苗常规(加强)接种率达95%以上,新增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积极开展8月龄-14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活动,接种率达95%以上。

五、配合卫生院做好AFP的监测和报病工作,加强对疫苗相关疾病的监控和接种反应报告处置工作。

六、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报告及时率达100%,做到准确无误,落实好零报、日报等工作。做好传染病人登记工作,履行职责,做好疫情的调查处理。

七、各个村卫生所,严禁非法渠道进购疫苗接种。

八、加大防病知识宣传,专门设立免规宣传栏,全年出宣传栏12次。

九、与经费挂钩,月例会缺一次不参加扣50元,不登记当年出生儿童

率及0-14各年龄段儿童数扣100元,未做好疫情报告扣50元,宣传栏漏一次扣20元,督导不达标扣200元。

十、完成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及卫生院临时交付的疾控工作任务。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卫生院和责任单位各一份。各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本目标任务书并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洪下乡卫生院: 院长

责任单位: 所长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