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篇一: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 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

乙 方:

甲 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

乙 方:

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区各商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商铺、公司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预防火灾,排除火灾隐患,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日照钢铁后勤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监督、指导,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商铺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乙方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乙方必须认识以及遵守执行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及其他防火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要求。

2、建立和完善防火安全措施,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3、严禁擅自使用易燃物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前须书面向甲方申请,并提交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及配件合格证明文件给甲方审批,经核准同意后方能施工,其装饰装修改变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4、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擅自改装线路、拆卸商铺内配置的漏电保护开关及断路器,确要改动,须报甲方同意后改装。

5、如须使用电气焊设备或明火,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并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场监督方可使用。

6、经营物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严禁出售鞭炮、烟花等易燃、易爆危

险物品。

7、废纸箱、塑料瓶等可燃易燃物,应在营业开始前及时清理出商铺,甲方将在每天8点后进行检查。

8、乙方营业场所内严禁住人。

9、电源线路必须穿管或保护槽盒敷设,电源开关必须加装保护盒。要求线路接头必须连接牢固,线头不能裸露。电源应在营业结束后切断,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10、灭火器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不得出现无压力、无铅封、喷管断裂堵塞、药剂过期现象,灭火器应每年进行维修保养并更换药剂一次。

12、严禁占用、堵塞、遮掩、挪用、损毁、破坏及非因救灭火险而动用公司配备的一切消防设施、器材。

13、严禁在商铺内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器取暖。

14、严禁将商品、货物等其它杂物摆置在商铺以外而占用通道。

15、乙方职工住宿在生活区的必须严格遵守《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和各级公安消防机关的检查、监督和工作指导,积极协助甲方及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三、乙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及甲方对乙方检查查出不足或存在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视情节轻重进行100至10000元现金罚款;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乙方要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确定整改时间、负责人,报甲方审批、备案。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各单位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甲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法人(负责人): 电 话:

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篇二: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太原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山西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制定本规定,望各商户使用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自觉遵守。

一、消防安全由太原市文华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秩序部,具体负责协调。

二、各商户使用人者或主要经营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商户使用人和商户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物业管理公司。

四、各商户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 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 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 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 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有、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 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 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转 载于: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网: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各商户使用人与物业公司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 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 构查清火灾原因。

七、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 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九、各商户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 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 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一、举办促销集会、晚会等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 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物业公司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物业公司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 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举办。

十二、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

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三、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 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五、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 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各商户使用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物业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 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使用人如对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物业公司投诉。

十八、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商户: 物业公司: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篇三:消防安全责任书(餐饮商铺)

(餐饮商铺)

甲方: _________

乙方:

为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商铺及广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青岛市消防条例》和《青岛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规定精神,甲方与乙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1.0甲方责任

1.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规,掌握广场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广场公共区域消防监控系统,消防公共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广场公共消防安全负总责。

1.2督导乙方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3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1.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管理专职消防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

1.5组织员工餐厅的防火巡查和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问题。

1.6对乙方进场装修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和现场监控。

1.7制订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和紧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1.8负责与业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界定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检查监督自有产权或租赁区域内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情况。

1.9负责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1.10 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不在,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乙方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无需赔偿。

2.0乙方责任

2.1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服从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承担本商铺或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

2.2乙方应确定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切实落实对每位员工“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懂灭火、懂疏散”的要求,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设施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乙方自行采购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自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2.4自行遵守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人员和车辆、货物不得占用和遮档消防设施设备和标志;负责教育和督促乙方管理人员、卸货、供货人员按消防规定操作,不得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标识。如有损坏,甲方负责追查肇事者或责任人,扣押其车辆、货物、登记相关证件、车辆牌照等,乙方承担修复、赔偿,支付全部费用的责任。

2.5甲方在乙方责任区内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由乙方负责监护,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损坏、遮挡、占用或随意移动位置或挪做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

2.6乙方商场内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商品时,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经营其它危险物品时,应报甲方审批。

2.7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

2.8经营区内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电器具,电器容量增容需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相关安全隐患及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9教育员工爱护商业广场的消防设施,不得搬动、损坏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不得破坏消防安全标志,商铺员工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者失效的,应当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因乙方原因造成公用消防系统损坏,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费用。

2.10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2.11乙方装修施工应遵守甲方的《装修手册》,并报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

2.12乙方举办促销、焰火集会、灯会、展会等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当事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经甲方及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或与乙方有关的商家在万达广场举办活动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13认真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按程序操作各项厨房设备。

2.14开灯前应打开风机,再点燃煤气灶,工作完后应立即关闭煤气、天然气阀门,经常检查清扫炉具周围的易燃物品,不准用油点炉灶,厨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油炸食品时,不得离岗,锅内的食油不得过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有明火燃烧引起火灾,需长时间熬煮的食品或灶房有明火时,不准离岗。

2.16每天开门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对煤气管道要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泄漏现象应立即进行维修。

2.17对本区域内的火源、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并经常维修、保养,防止浸湿电源插头。

2.19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乙方的其他相关责任。

2.20乙方必须指定负责人在闭店时对商铺内的电、水、燃气进行检查,确保电断闸、水阀关闭、燃气阀门关闭。

2.21乙方应遵照《青岛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乙方清洗油烟道时须向青岛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油烟道清洗协议、油烟道清洗公司的资质证明、清洗费用的发票复印件及清洗记录。

3.0其他事项

3.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2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政府先关部门备案壹份。

3.3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4本责任书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