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厂区市政配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流程图丰富)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监理依据„„„„„„„„„„„„„„„„„„„„„„„„2 三、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2 1、进度控制的方法与措施„„„„„„„„„„„„„„„„„„2 2、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措施„„„„„„„„„„„„„„„„„„5 3、施工测量的方法与措施„„„„„„„„„„„„„„„„„„8

 4、道路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与措施„„„„„„„„„„„„„„12 5、管网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与措施„„„„„„„„„„„„„„29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47

 一

 工程概况

 1、道路断面

 XXXXXX 定线起点位于现况小汤河跨河桥以北 17m 处,终点在黄河道以北青龙园区接入现况 XXXXXX。XXXXXX 辅路与 XXXXXX 相交为灯控平交路口,并进行渠化拓宽。XXXXXX 设计车速 80km/h,最下纵坡 0.3%,最大纵坡 3.1%。XXXXXX 主路路口范围维持现状,辅路铁路桥以东进行改造,以西为维持原状。南引道起点 0+000 至 0+441.23,北引道 735.63 至1+139.98,共 845 米。

 XXXXXX 主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辅路按照双向 2 车道。横断面为两辅路形式,路基宽度为 60 米。人行道 5.5m(含 2m 绿化带)+辅路 10.5m(3+3.5x2+0.5)+隔离带 1.5m+主路12m(0.5+2x3.75+3.5+0.5)+中央隔离带 1m(含有 0.82m 的 F 型防撞护栏 SB 级)+主路12m(0.5+3.5+2x3.75+0.5)+隔离带 1.5m+辅路 10.5m(0.5+3.5x2+3)+人行道 5.5m(含 2m绿化带)=60m。

 XXXXXX 实施范围为:铁路桥洞东侧至 XXXXXX 路口范围,路基宽度为 27.75m。横断面布置:人行道 1m(人行步道)+辅路 5m(非机混行)+隔离带+主路 11.75m(现况宽度)+隔离带 2m+辅路 5m(机非混行)+人行道 1m(人行步道)=22.75m。铁路路基以东段步道宽度增加 2m。

 2、道路结构 (1)本次设计现况路提级改造,结合道路等级及交通功能,路面设计荷载采用BZZ-100 标准轴载,土路床回弹模量 E0=30MPa,具体结构如下: (1)XXXXXX 主路路面结构组合: 设计弯沉值为 2020(1/100mm) 基层顶面设计弯沉值 28.3(1/100mm) 土路床设计弯沉值 258.77(1/100mm) 细粒式沥青砼( SBS)AC-13F

 4cm 改性乳化沥青粘层 中粒式沥青砼 AC-2020

 6cm

 改性乳化沥青粘层

 粗粒式沥青砼 AC-25C

  8cm 下封层

  1cm

 乳化沥青透层

 5%水泥稳定碎石

  18cm 5%水泥稳定碎石

  17cm 3%水泥稳定碎石

  17cm 总厚

  71cm 本次实施范围基本处于路口范围,同时考虑公交车站的设置,适当提高路面结构设计标准,采用主干路路面结构组合:

 设计完成值为 21.7(1/100mm)

 基层顶面设计弯沉值 30.7(1/100mm)

 土路床设计弯沉值 258.77 (1/100mm)

 细粒式沥青砼

 AC-13F

  4cm

 改性乳化沥青粘层 中粒式沥青砼

 AC-2020

 6cm 改性乳化沥青粘层 粗粒式沥青砼

 AC-25C

  7cm 下封层

  1cm 乳化沥青透层 5%水泥稳定碎石

  16cm 5%水泥稳定碎石

  16cm

  3%水泥稳定碎石

  16cm 总厚

  66cm XXXXXX 拓宽路面结构 5MPa 水泥混凝土

  24cm 5%水泥稳定碎石

  2020 3%水泥稳定碎石

  2020 总厚

  64cm (3)辅路路面结构: 对原有的基层进行压实处理,新建土基层及面层结构形式如下: 现况基层压实后当量回弹模量 2020Pa

 细粒式沥青砼

 AC-13F

 4cm 改性乳化沥青粘层 中粒式沥青砼

 AC-2020

  6cm

  改性乳化沥青粘层 粗粒式沥青砼

 AC-25C

 8cm 下封层

 1cm 乳化沥青透层 5%水泥稳定碎石

 18cm 现况级配碎石基层

 40cm 总厚

 77cm

 人行道结构组合: 防滑透水步道砖

  6cm 1:5 干硬性水泥砂浆卧底

 2cm C15 无砂混凝土

  15cm 天然砂砾

  2020 总厚

  43cm (4)路缘石 主辅隔离带新建缘石采用甲 B 型机且花岗岩立缘石,尺寸为 15x32x49.5cm ;辅路外侧新建缘石采用甲 D 型机切花岗岩立缘石,尺寸为 15x25x49.5cm;步道外侧新建缘石采用甲 F 型机切花岗岩平缘石,尺寸为 8x12x49.5cm。

 二

 监理依据

 (1)

 本工程监理规划 (2)

 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 (3)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

 《秦皇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

 (6)

 本工程招标文件。

 (7)

 本工程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图纸。

 (8)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9)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河北省建设监理行业所用表格 (1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20 (12)《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

 三、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 1 1 、进度控制 的方法与措施

 进度控制贯穿于施工监理的全过程,通过对计划的审批、计划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影响进度因素的分析、进度计划的协调和调整等几个环节的控制,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使工程计划有效地指导施工;二是保证工程进度基本符合计划要求,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我们在进度控制方面本着:“总体安排、阶段控制、月度统计、分项管理”的原则进行,即控制承包商在工程的总体计划上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对承包商的总体计划进行分解,制定各阶段的具体计划;监理人员按月将工程的实际进度进行汇总、对比、分析,制定相应对策;现场监理工程师根据总监批准的总体阶段计划从分项工程的开工对进度进行管理。在进度控制的各个环节中,监理抓住以下关键: 1.1、进度的事前控制 进度的事前控制,即为工期预控,主要工作内容有: 1)审批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总进度计划。

 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4)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5)审批有关材料、设备部分的采供计划。

 1.2、进度的事中控制 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

 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暴雨、大风、现场停水、现场停电等应注明起止时间(小时、分)。

 2)工程进度的检查 审核承包单位每月、周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审核的要点: (1)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2)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4)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是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

 (5)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时目标。

 3)需要时组织现场协调会 现场协调会职能: A、协调总包不能解决影响进度的内、外关系问题。

 B、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

 C、现场有关重大事宜。

 4)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1.3、进度的事后控制 当实际进度与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技术上:如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等; ——组织上:如增加作业队数、增加工作人数、工作班次等; ——经济上:如实行包干资金、提高计件单价、资金水平等; ——其它配套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调度等。

 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3)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

 衡。

 1.4 进度控制措施 1.4.1、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 1)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负责工程进度的整体控制,解决进度控制的重大问题,并指定一个监理工程师做进度控制的具体工作。

 2)进度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工期总目标要求,编制监理项目的控制进度和各阶段的控制工期,实行项目分解。并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与年、季、月的施工计划,并将结果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

 3)建立进度监理协调制度,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监理日志,每周工程例会均进行工程进度目标实现分析,承包单位、监理、建设单位负责进度人员均应到会,每月按时将工程进度情况和进度分析意见报建设单位和本公司。

 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负责为工程进度款签署进度和计量方面的认证意见。

 1.4.2、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1)在施工进行阶段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审核施工方案能否保证工期,保证“全天侯”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审核材料、设备的采、供计划的用量和时间参数。

 2)审核承包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提出调整措施和方案,技术上采取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实行平行立体交叉作业,配合相应的组织经济措施补救。

 1.4.3、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 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承包单位的进度,以确保项目的形象进度 2.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费用控制的工作中,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工程清单的管理、工程变更及洽商管理、中间工程数量计量、费用确认、工程结算数量费用审核确认等。监理要把投标的合同价(即投资计划)作为投资控制目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业主投资目标的实现。监理投资控制重点原则为:总体控制、重点把握、中间计量、月度汇总、分项完工、中期结算、完工结算、交工结账等八个工作要点。

 2.1 清单核算 清单核算是监理对工程投资总体控制的第一步。往往原施工合同中的原始清单项目及数量与施工图纸有所出入。为了便于掌握合同实际工作总投资量,并使投资控制工作受控,在施工图纸下发到监理及施工单位时,由监理组织对施工图纸进行清单核算,核算完成后将监理批准的工程量清单报业主审批,以业主最终审批后的项目及数量为准,下发支付清单做为计量、支付及结算的依据,这样就确定了合同投资控制数量。

 2 2. .2 2 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图纸提供的工程数量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这样,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是本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我们根据多年的工程管理经验针对工程量对现场确认工作设置了一系列的监理程序及措施,以保证投资管理的正确性、可控性。

 2.2.1 路基土方工程量的控制(重点掌握) 路基土方工程是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都非常重视及明感的问题。因为其牵扯的投资量较大。本监理公司针对路基土方工程的数量控制有一系列的监理程序及措施,以保证投资管理的正确性、可控性。

 ①监理在进场后对工程的原地貌进行测量,对工程的总土方量进行控制。

 ②对于清除不适宜材料等图纸未明确、涉及工程量较大的和其它与土方相关的项目采取单项审批、三方联测确认数量的专用办法。以保证其受控性、准确性。

 ③建立路基土方工程的清单动态管理台账,跟踪控制,使业主能及时、明确的得知其费用情况。

 2.2.2 对于图纸未明确、涉及工程量较大的项目采取单项审批、三方联测确认数量的办法,以保证其受控性、准确性。

 2.2.3 建立本工程的清单动态管理台账,跟踪控制,使业主能及时、明确的得知其资金使用情况。

 2.3 清单的分项管理 清单的分项管理,是投资控制阶段控制的主干。对投资控制进行分项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分阶段控制工程投资,它保证了施工单位既能及时拿到工作款,又能保证及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结算完工数量,了解合约事宜,整理汇总竣工资料。

 清单的分项管理以业主批准后的支付清单为基础,以经监理批准的分项划分为依据,做出分项清单。使整个工程的总投资划分为若干个清单分项,阶段计量是以各个分项的清

 单为基础,如某个分项完成后,即可以申请分项完工计量,加速了计量、支付的节奏。

 同时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的前提是质量符合合同及规范的要求;分项的资料要达到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竣工文件要求。

 2.4 变更费用 变更费用是增减费用的很大一部分,为有效的控制投资,不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但在初审施工单位上报的设计变更报告单时,监理不仅对变更申请进行技术方面审查其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也要从经济技术方面进行全面衡量审查其经济性,在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的情况下,节省投资。监理在接到业主立项的变更后就将变更的数量及费用预测出来,对总体工程投资进一步估算,有利于费用控制。在变更工程完工后,监理再进一步的进行数量及费用的确认、评估,能及时反映变更费用的增减情况,发布变更令,形成变更清单。

 2.5 清单动态管理 清单作为合同计量、支付的基础。各种费用均列入在清单的管理中。各工程中不论增补、变更、索赔等费用变化项目均须对应相关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投资的增减均反映到清单中。工程清单共分为:工程量清单、支付清单、增补清单、变更令清单、施工变更增补清单、额外费用清单、分项工程清单七种清单。这七种清单的动态管理如下: 2.5.1 工程量清单:指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是清单的基础依据。

 2.5.2 支付清单:依据施工图对中标清单的数量及总价核实,调整后经业主批准的清单是合同投资的总体控制。支付清单与中标清单项目一致,仅是数量和总价的变化。

 2.5.3 增补清单:凡有正式施工图、构成工程实体、中标清单中未包括的工程项目,以增补清单形式进行项目增补。

 2.5.4 变更令清单:变更令清单是变更费用部分增加的清单,在第一项变更令发布的同时发布变更清单。数量变更是变更令清单的一部分。

 2.5.5 施工变更增补清单:施工变更增补清单是与施工变更通知单对应,清单费用增加。

 2.5.6 额外费用清单:额外费用清单与额外费用通知单对应,主要包括索赔、交通导流等项目的费用。

 2.5.7 分项工程量清单 指与分项完工计量证书相对应的项目划分清单。该清单是对支付清单的进一步细化,按监理批准的分项完工项目内容与规定增设。

 总投资额=支付清单+变更令清单+施工变更增补清单+额外费用清单 将每月把各种清单的变化情况汇总,掌握总投资量的变化过程及各项费用的总额。

 2.6 工程计量 费用控制的基础工作是工程计量。监理人员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合同文件允许的事宜,在现场进行实际计量。只对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是监理人员最重要的计量原则之一。

 工程计量应由监理人员与承包商代表在现场共同进行。若承包商缺席,监理人员也可单独进行计量,但如果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此计量提出异议,监理人员应及时对计量进行复审,并将结果通知承包商。

 计量工作依据监理程序中的计量程序进行。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的质量工作,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审批计量的同时有检查、认定的义务,同时依据工程质量情况对计量有核减的权力。即对计量的中间过程控制,做到质量与费用挂勾。由监理建立计量控制台帐跟踪管理,采取中间计量、月度汇总的方法进行控制。

 2.7 支付 确认工程支付费用是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最后关口,总监理工程师只有在确认工程已完全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之后,才能签认相关工程的支付凭证。

 计量支付工程师在办理费用支付手续前,必须对申请支付项目进行清单项目的符合性检查,并将全部质量认证资料整理归档,对相应工程项目的质量做最后的核查。监理有权对资料不全、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进行扣支、缓支。

 2.8 结算 结算作为投资控制的事后控制,是最终投资的结果,监理投资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为了避免最终结算工作量大,在工程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先做中期结算,对工程总造价做出初步估算,减轻最后交工结算的负担。

 2.9 投资控制措施 2.9.1 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1)由驻现场监理工程师通过工程计量支付来控制合同价款,工程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报告,监理工程师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由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计量,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仍

 然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2)由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签字后,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签字,才作为有效的凭证。

 3)项目监理组每月应以规范的格式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工程投资情况。

 2.9.2 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 1)材料设备供应阶段,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对材料的要求,做好价格咨询工作,帮助业主选择材料品种,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厂家。

 2)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编排工期,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用。

 2.9.3 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 1)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每月定期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费用的比较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查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

 2)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应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索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上级报告可能发生的索赔,并制定对策,减少向建设单位索赔的发生。

 3)鼓励监理工程师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如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对工程产生的投资节约,应按合同予以一定的奖励。

 2.9.4 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 1)监理方应协助建设单位如期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如期、保质、保量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材料、设备,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违约,不造成索赔条件。

 2)监理方应按合同条款经审核支付工程款,但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

 3 3 . 施工 测量 的 控制 方法与措施

 3.1 测量控制

 3.1.1 本工程的控制基准点由业主单位向承包人提供。承包人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报告,如有异议,由监理转报业主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才能启用该成果。

 3.1.2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点,并应在施测前 7 天将作业方案报监理审批,施测结束后,将外业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度分析资料报监理审核。该成果必须经监理批准后才能正式启用。

 3.1.3 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控制点,一经发现有位移或破坏,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或重建。若施工需要拆除个别控制点,承包人应提出申请,报监理和业主批准。

 3.1.4 桩位交接应办理交接手续,要有桩位平面布置图。接桩时应察看桩位是否松动,松动的桩点不能使用。做好桩位标记,桩标不突出的,要做好标记,便于寻找复测。

 3.1.5 接桩后依据设计图纸和交桩资料进引桩位复测,检查桩位成果是否正确,对于超出误差范围的要及时报告业主。

 3.2 施工放样

  3.2.1 承包人对各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施工测量规范执行,确保放样精度满足设计要求。

 3.2.2 关键部位的放样措施必须报监理审批。如基础开挖开口线、道路中线、边线、横坡、纵坡等放样,监理将进行内、外业检查和复核。

 3.2.3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模板的形体尺寸检查,并将校模资料整理上报监理审查,内容包括:测站、后视、实测值与设计值比较差异量等。

 3.3 道路工程施工测量监理控制要点 3.3.1 施工控制网布设 (1)外业观测应选在能见度高、无风的清晨或傍晚进行,以减小大气折光及气压、温度的变化对观测的影响。

 (2)水准测量可采用一组往返或两组单程进行,往返测或两组单程测高差不符值在限差以内时采用平均值。

 (3)水准点三角高程测量可与平面控制测量同时进行。当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时应满足相应测量等级的技术要求,观测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4)业内计算步骤应清晰、有条理,成果合格后必须报监理工程师确认。控制桩必须有保护措施。

 3.3.2 现况调查 (1)调查在地线范围内需拆迁或改移的建(构)筑物、树木、各类地下管线等的位置是否满足施工需要,若不满足,应及时以书面形成报告监理及建设单位。地表树根较多,清表深度现场确定,并邀请设计人员查看地质情况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2)放出设计图纸中过路箱涵、管涵等结构物的中心线位置,并调查其平面位置与高程

 是否与现况相符。若不相符,应及时向监理及建设单位提出,经其确认后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3)现况调查后,计算每一桩号中心坐标与对应的路基宽度,放出路基中线与边线。并在每侧路基设计边线外加宽 500mm 作为填筑边线以保证填方路段基边坡的压实度。如遇到路基范围内有不适宜材料需挖除、换填,必须在开挖之前与换填之前测量其范围及深度,测量的结果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4)路基清表应符合以下规定: 1)按纵向 50m 测设一断面,横断方向 6~10 点测量原地面高程。若地形复杂,可以按纵向 10~2020 设一断面,所有点位及高程数据应记录在册。

 2)清表后,恢复所有点位并测量此时地面高程作为清表后的地面高程。

 3.3.3 路基施工测量 (1)填方段路基 1)每填一层恢复一次中线、边线并进行高程测设。

 2)在距路床顶 1.5m 内,应按设计纵、横断面数据控制。

 3)达到路基顶设计高程后应准确放样路基中心线及两侧边线,并将路基顶设计高程准确测设到中心及两侧桩位上。

 4)按设计中线、宽度、坡度、高程进行控制并自检,自检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重测。

 (2)路基挖方段 1)按设计高程及边坡坡度计算,依此计算结果放出上口开槽线。

 2)每挖深一步恢复一次中线、边线并进行高程测设。

 3)高程点应布设在两侧护壁处或其他稳定可靠的部位。

 4)挖至路床顶 1m 左右时,高程点应与附近的高级水准点联测。

 (3)中桩测设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1)直线上中桩测设间距≤50m. 2)平曲线上中桩间距宜为 2020 3)当地势平坦且曲线半径>800m 时,其中桩间四散可为 40m。

 4)当公路曲线半径为 30~60m、缓和曲线长度为 30~50m 时,其中桩间距≤10m。

 5)当公路曲线半径和缓和曲线长度小于 30m 或采用回头曲线时,中桩间距≤5m.

 (4)管涵等构筑物 1)测设其开槽中心线及边线,在其达到槽底高程后,检测高程并恢复中心线。

 2)管基础完成后,检测管基顶面高程,在管基顶面精确测设并弹出中心线或结构边线。

 3.3.4 路面基层施工测量放样 (1)实测所有路面铺装层高程,并将实测结果与设计高程对比核对。若相差较大,应向监理及建设、设计单位提出,以确定高程调整量。

 (2)平面测设 1)定出该层的中心与边线桩位。

 2)边线桩位放样时应比该层设计宽度大 100mm,以保证压实后该层的设计宽度。

 (3)高程测设 1)将设计高程按一定下反数测设到中线与边线高程控制桩上。

 2)摊铺机作业,可采用可调式托盘作为高程控制桩;且桩位间距≤10m,在匝道处可加密至 5m。

 3.3.5 路面面层施工测量放样 (1)、(2)、(3)要求同上 (1)摊铺压实后及时复测高程,以保证摊铺厚度。

 3.3.6 路缘石、边坡与边沟施工测量 (1)缘石放样桩位间距 1)直线上桩位测设的间距≤10m。

 2)平曲线上宜为 5m。

 3)当公路曲线半径和缓和曲线长度小于30m或采用回头曲线时,桩位间距不应大于3m。

 (2)边坡放样 每隔 2020 上口线定一点位,计算并放出相应桩号下口线位置,两者之间用细线绷紧。

 (3)边沟放样 每隔 20200m 放出边沟中线及上口线;至沟底时每隔 10m 测设一高程桩。

 3.4 管线工程施工测量监理控制要点 3.4.1 测量桩位交接要求 (1)各桩位应完整稳固,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现场标桩应与书面资料相吻合。

 (2)与相邻施工段相接时,应在相邻施工段多交接一个平面控制点和一个高程控制点。

 (3)接桩后应做好护桩工作,同时做好标识便于寻找。

 3.4.2 桩位复测要求 (1)复测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原来控制桩的测量精度等级。

 (2)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及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3)复测合格后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提交复测报告,以使复测结果得到确认后使用。

 3.4.3 控制网测设要求 (1)加密控制点应选在距沟槽边 20200m,点位应通视良好、便于施测和长期保存,控制点应埋设混凝土桩或现浇混凝土,中心预埋Ф6 钢筋作为中心点(钢筋中设十字中心线),如控制点在现况沥青混凝土路面上也可直接钉水泥钉作为点位。

 (2)计算所用全部外业资料与起算数据,应经两人独立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平差时,使用程序必须可靠,对输入数据进行校对,输出数据应满足相应精度要求。

 3.4.4 管线开挖测量要求 (1)沟槽开挖前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中线定位。

 (2)管线中线桩每 10m 一点,桩顶钉中心钉,并应在沟槽外适当位置设置栓桩。

 (3)开挖过程中,测量人员必须对中线、高程、坡度、沟槽下口线、槽底工作面宽度等进行检测,并在人工清底前测放高程控制桩。

 3.4.5 管线基础测量 根据检底后管线中线桩及设计基础宽度测放管线基础结构宽度,同时测放管线基础高程控制桩。管线基础施工后复测基础中线偏差、宽度及高程。

 3.4.6 管道安装测量 管道基础施工后恢复中线,根据不同管线结构形式及附属设施分别进行安装放线。

 3.4.7 回填过程测量 根据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测放回填土不同区域及分层高程控制桩,标出每层回填土压实厚度。

 3.4.8 竣工测量 竣工测量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测量。

 竣工测量完成后,由承接竣工测量的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由建设单位留存并报送规划部门。

 4 4 . 道路工程 质量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4.1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4.1.1 监理工作流程市政道路路基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进场设备报验

 填方材料选用与试验

 承包商自检合格

 试 监理工程师审核

 现场监理抽检 验 承包商填写试验段开工申请单 阶

 重

 做 段

 试

 验

 段

 承包商上报试验段结果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审核 同意 承包商填写路基开工申请单

 监理工程师审核 施 开工

 监理人员现场旁站 工 路基分段分层施工 阶 返工

 承包商自检合格,填写质量验收报验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试验监理工程师试验室抽样检验 段 监理工程师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签议中间交工证书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4.1.2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全路线纵坡、弯道、超高、加宽路段及沿线地质情况,监理工程师审核 开工做试验路段

 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试验监理工程师试验室检验

 掌握取土坑位置等。

 (2)复核承包人的放样资料及复测中线桩位置和高程,复核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增加的水准点和控制点。

 (3)检查承包人开工前工程准备情况,包括承包人的人员到场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机械、材料、试验设备进场及调试情况等。监理工程师认为所有开工前准备工作均已就绪,满足开工条件时,可批准工程开工。

 (4)试验室按照设计文件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取自挖方、借土场、料场的填方材料及路基基底进行土工试验,试验内容主要有: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或液性指数;颗粒大小分析试验;含水量试验;密度试验;相对密度试验;土的击实试验;土的强度试验(CBR 值);有机质含量试验及易溶盐含量试验。

  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若土样能用于工程应进一步做最大干密度试验并由总监代表批准用以控制路基压实度。

 (5)在施工测量完成前不得进行施工。如果遇到不适用的材料,要予以挖除。在挖除之前,对不适用材料的范围先行测量,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在开挖完成后及回填之前重新测量。并由监理工程师指定堆放地点。

 4.1.3 试验路段质量监理内容

 开工之前,应选择试验路段进行填筑压实试验,以确定土方工程的正确压实方法、为达到规定的压实度所需要的压实设备的类型及其组合工序、各类压实设备在最佳组合下的各自压实遍数以及能被有效压实的压实层厚度等,从中选出路基施工的最佳方案以指导全线施工。

 (1)承包商应在开工前至少 28d 完成试验路段的压实试验,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按试验情况提出拟在路堤填料分层平行摊铺和压实所用的设备类型及数量清单,所用设备的组合及压实遍数、压实厚度、松铺系数,供监理工程师审批。

 (2)具体试验段的位置由监理工程师现场选定,长度为不小于 2020 的全幅路基为宜。采用监理批准的压实设备、筑路材料进行试验。压实试验进行到达到规定的压实度所必须的施工程序为止,并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和工序及碾压遍数。对同类材料以此作为现场控制的依据。

 4.1.4 路基挖方质量监理 1)路基挖方施工要求

 (1)开挖路基前应对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等进行调查,建设单位应召开会议,请各主管单位对调查结果核实。

 (2)应插牌标示地下管线种类、尺寸、位置及覆土深度,管顶上部覆土电缆、煤气管线不足 100m,上下水道不足 50cm,不可使用机械开挖,并请主管单位派人现场指导施工。

 (3)开挖出的所有土方材料适用于作为填土料时,可以用于填筑路堤。同时,不应扰动路基面,以便能有均匀的密实度。

 (4)任何不适用的材料应予以弃置。

 (5)除施工期间必须进出的车辆和机具之外,不允许在路基上通行任何车辆。

 (6)如果地下水位接近挖方底面而无法压实填方材料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技术处理。

 (7)当运距超过 100m,土方量较大时,用铲运机挖运为好。作业时要保持施工现场内道路畅通,并应注意地上结构物的保护及周围的人身安全。

 (8)取土坑的土质样品及试验报告在 28 天之内完成上报。

 (9)所有取土坑要按规定加以现场清理。

 (10)从取土坑挖出的材料,在运输和填筑期间,要在取土坑的现场或沿路堤的旁边晒干或加水,以达到规定的含水量。

 (11)挖方路基施工时一般采用机械开挖,挖至基底标高以上 2020m 时停止机械挖土,改用人工捡底。挖方路基施工标高,应考虑因压实后的下沉量,其值应由试验确定。

 2)路基挖方监理要点 (1)路基控土的开挖程序(方法)、挖至路基顶面时的预留碾压沉降高度、超挖或土质松软路段的处理、压实度及外观质量。

 (2)路基填土的基底处理要求、用土质量(控制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填土松厚度、压实度及外观质量。

 (3)不填不挖路基在遇有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情况下,应控制处理措施(可采用晾晒、换土、石灰处理、设置砂垫层、砂桩等措施)。

 (4)挖方路基的弃土,若设计中无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随意动用,应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处理。

 (5)挖方路基应按设计的横断面边坡坡度要求,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不可乱挖,更不可因开挖方式不当而引起边坡失稳或坍塌。

 4.1.5 路基填方质量监理

 1)路基填方施工要求 (1)填料只有被认可的材料,才能用于填筑路堤,液限大于 50%、塑限指数大于 26%及淤泥、含水量大的土壤、腐殖土等不得使用。路基填方高度应符合设计标高,按预沉量进行施工。预沉量应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共同商定后确认。

 (2)填料填筑顺序 a、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种填料层累计厚度应在 500mm 以上。

 b、强度较小的土应填在下层,不受潮湿、冻融影响而改变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土层。

 c、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于路基下层时应做成 4%的双向横坡;用于填筑上层时除干旱地区外,不应覆盖在由透水性好的土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

 (3)路基填土时将大于 10m 的土块应打碎或排除,高度大于 12m 的填土应按专项设计进行,并对土种预先进行试验检查,当地面横向坡度在 1∶10~1∶5 时,应先翻松表土再进行填土,坡度陡于 1∶5 时应做成台阶形。每级台阶宽度不得小于 1m,台阶顶面应向内倾斜。

 (4)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每段与邻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时,则先施工地段应按 1∶1 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台阶长度应大于 2m。

 (5)填筑应逐段分层进行,先填低洼路段,后填一般地段;先填路中,再逐渐填至路边,保持平面上有一定的路拱和纵坡。

 (6)每层填筑时,填方料在路堤全宽都要很好成形。不规则的表面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压实以保持表面平整和均匀。

 (7)填方表面应保持排水畅通,任何时刻都不受侵蚀。

 (8)下层土铺筑完成后,压实度未达到标准之前,不得填筑土层填方料。

 (9)填土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 4-6 规定。

 (10)当管道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时,管顶以上 50cm 范围内不得用压路机压实;25cm 范围内其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 87%(轻型击实标准);其他部位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表 4-7 规定。

 表面 4-6

  土质路基压实度 填挖类型 深度范围 (cm) 最低压实度(%) 快速路及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填方 0~80 95/98 93/95 90/92 80~150 93/95 90/92 87/90 >150 90/92 87/90 87/90 挖方 0~30 93/95 93/95 90/92 注:1。表中数字,分子为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分母为轻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两者均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方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为 100% 2.表列深度均由路基顶面向下算起(路面底面以下深度 cm)。

 3.填方高度小于 80cm 及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 0~30cm 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表列挖方的要求。

 表 4-7

 沟槽回填土作为路基的压实度 由路基顶算起的深度范围 (cm) 道路类别 压实度(%) 重型击实标准 轻型击实标准 ≤80 快速路及主干路 95 98 次干路 93 95 支路 90 92 80~150 快速路及主干路 90 92 次干路 90 92 支路 87 90 >150 快速路及主干路 90 92 次干路 87 90 支路 87 90 注:表中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和轻型击实标准的压度度,分别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为 100%。

 (11)填方宽度应大于路基设计宽度两侧各 500mm 以上,压实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

 (12)每一层填土压实厚度控制在 2020m 以内,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合格后方可填筑其上一层。否则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补压。检验频率每 2020m 2 检验 8 点,不足2020m 2 时,至少应检验两点,检验标准,必须每点都符合规定。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检验点。

 (13)土质路床顶面压实完成后应进行弯沉检验。检验汽车的轮重(或轴重)及弯沉允许值按照设计规定执行。检验频率应为每一幅双车道每 50m 四点,左、右两后轮下各一点。路床顶面的检测弯沉值在考虑季节影响之后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路基填方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路基填筑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已验收过的地面上进行。

 (2)填方路基开始施工前宜做 50~100m试验段以确定在所用土质条件下机具设备的合理组合和最佳碾压遍数。

 (3)路基填挖土方在接近设计标高时,监理人员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检测路基宽度,标高和平整度,对有缺陷的,应指示承包人进行整修。

 (4)碾压(夯击)完成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组织施工单位测定其含水量和湿密度,计算干密度和压实度,并按重型击实标准,判断是否达到压实度标准。合格予以书面认可;不合格,通知承包人返工,待合格后,再给予书面认可。

 (5)每两段路基新、老填土的结合部和构造物台背填土的结合部,均是路基填土中的薄弱环节,填土时应在原填土的端部挖出台阶并检验其密实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时,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方可填筑。不可将薄层新填土粘贴在原有土层上。

 (6)确保路基基底在填筑前达到压实标准。

 (7)审批碾压方案。

 (8)对施工单位的压实资料进行抽检。

 (9)摊铺的松土在未经碾压前切忌被雨水淋湿。对未及时碾压而被雨水淋湿的土在雨后必须翻晒晾干后才能重新摊铺碾压,若雨水过大时,监理工程师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下层土重新检测压实度。

 (10)路基达到顶面标高后,应按规范要求对路线中心线、高程、纵坡、横坡度、平整度、弯沉、宽度及边坡、进行一次验收(或会同路面施工单位联合验收效果更好)。检验合格后,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检验不合格,则应由原施工单位负责修整直到合格为止。

 4.1.6 路基修整施工质量监理 1) 路基修整施工要求 (1)当路基填、挖方工程接近完工时,应进行全线的测量工作,恢复道路中线及路基边缘线,检查纵断面、横断面高程,复核施工衔接段中线高程等以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路基整形。

 (2)当路基土石方工程基本完工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人员,按设计要求检查路基中线、高程、宽度、边坡坡度和截、排水沟系统。根据检查结果编制整修计划,进行路基及排水系统整修。

 (3)路基表面的整修,可用机械配合人工切土或补土,并配合压路机械碾压。路基边坡整修应按设计要求坡度,自上而下进行削坡整修,不得在边坡上以土贴补。

 2) 路肩、边沟、边坡质量要求:路肩线形必须顺直,表面平整、无裂缝,无阻水现象。路肩、边沟及边坡质量要求见表 4-8 和表 4-9。

 表 4-8

  路肩质量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压实度和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1 压实度(%) ≥92(轻型击实) 40 2 用环刀法检验,每侧计一点 2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规定 40 2 用钢尺量,每侧各一点 3 横坡 ±1% 40 2 用水准仪具测量,每侧计一点 表 4-9

  土质和石质边沟、边坡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1 边坡坡度 不陡于设计规定 20 2 用坡度尺量,每侧计一点 2 沟底高程 0~30mm 20 2 用水准仪具测量,每侧计一点 3 沟底宽 不小于设计规定 20 2 用钢尺量,每侧各一点 3) 路基修整质量监理要点 (1)路基完工后,监理人员应对道路中线、横断面、高程进行复测。

 (2)检查路基是否存在松散、弹簧、翻浆及表面不平整现象。

 (3)检查路基边坡路肩修整后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1.7 软土地基处治

  软土特点是天然含水量高,抗剪强度小。压缩系数高,渗透系数小,在荷载作用下地基承载力低,沉降变形大,所以在软黏性土上修路,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首先在软土地段填筑路堤应进行沉降和稳定监测。软土地基处理的方法可分为浅层处理和深层处理两大类。

 1) 浅层处理 浅层处理深度一般为 1m,其处理方法、技术要求和适用范围符合要求。

 (1)土壤翻晒法 采用推土机或铧犁将土壤翻松,使水分蒸发,当达到最佳含水量时可以摊铺压实,当挖方路基土壤含水量大,一般处理深度为 60cm,可把表面 40cm 土用推土机推出,底层 2020 采取原地翻晒(机械或人工翻晒),待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时,进行整平压实,表层 40cm 再分两次摊铺压实。

 (2)浅层换填法 可将路基软土层挖掉(改换深度为 60cm)换填好土;若底层含水量仍很大或地下水位很高,应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并按原地翻晒方法处理,降低下层土壤含水量,保证其回填土达到压实度的要求。

 (3)掺石灰法 用石灰(干石灰粉)吸收土壤中多余的水分,使土壤达到最佳含水量,满足压实的要求,增加路基稳定性。在施工掺拌过程中,注意石灰掺拌均匀,土块破碎,掺用的石灰最好采用土壤重量 5%的生石灰粉或较干的熟石灰粉,具体掺灰量的多少,可根据土壤含水量大小确定石灰用量。如果掺石灰面积不大,可用人力翻拌,也可用推土机将土壤推出,按体积掺加石灰后拌合均匀,然后分层回填压实,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 2020,压后不得有弹软现象。

 (4)掺灰土法 根据设计确定采用灰土加固处理,一般采用 8%~10%的灰土处理,处理深度一般为 60cm。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理深度,先将表层40cm摊开,下层2020可加土壤重量8%~10%的石灰进行拌合,整平压实后,再将上层 40cm 分两层,每层为 2020,加灰拌合均匀后压实。

 对于下水道沟槽处的土压实度不到质量要求时,可用水沉石屑或填料压实后,方可进行灰土处理,以防出现较大沉陷折裂。

 (5)粒料加固法 采用粒料加固法:对粒料必须具有较好的水稳定性(经水浸泡不宜分解), 如碎石、砾石、

 砂、混凝土块、碎砖、矿渣等其最大粒径不大于 30cm。如用较大的块石、混凝土块加固时,下层最好铺一层厚度不小于 5cm 粒径不大于 25cm 的碎石或砂砾作垫层,以防大块石掺入泥中,待竣工后路面产生变形。

 铺块石时一定要码放整齐,不架空,并用小石子填满空隙,每层厚度不大于 30cm 并要压实好。

 2) 深层处理 (1)袋装砂井排水固结法 a、袋的材料要求:选用聚丙烯或适用的编制料制成,其抗拉强度应保证承受砂袋自重,并具有良好的渗水性(装砂后砂袋的渗透系数应不小于砂的渗透系数)。袋子材料应具有一定的抗老化能力和耐腐蚀性能。

 b、袋装干砂的要求:所用的干砂应具有良好的渗水性能,含泥量要小于 3%,渗水率较高的中粗砂渗透系数不应小于 5×10 -3 cm/S,大于 0.5mm 的砂的含量宜占总重的 50%以上。

 c、砂袋灌满砂后,储存堆放时应避免阳光长时间直射而老化。

 d、砂袋入口处的导管应装设滚轮,避免刮破砂袋。

 e、施工中要检查桩尖与导管口的密封情况,避免导管内进泥过多,影响加固深度。

 f、确定袋装砂井施工长度时,应考虑袋内砂体积减小、袋装砂井在孔内的弯曲、超深以及进入水平排水垫层内的长度等因素,避免砂井全部进入孔内与砂垫层脱离。

 (2)塑料排水板排水固结法 a、塑料排水板的尺寸、通水量、等效孔径、渗透系数、抗压强度等各项指标要符合设计要求。

 b、塑料排水板应按设计图纸的位置、深度和间距设置,顶部应深入砂垫层一定长度与砂垫层贯通,保证排水通畅。

 c、桩尖平端与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