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办事处对于x月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xx 街道办事处关于x x 月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唐山建设工作精神,进一步改善全街环境空气质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集中整治区域 此次整治区域为我街全部辖管区域。

 二、总体目标 利用 x 月份 1 个月时间,对全街范围内“散乱污”企业、无名场院及煤场、料场、废品堆场、养殖场、停车场、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摸排和彻底整治。对各项手续不齐全的全面依法取缔,手续齐全的引导企业搬迁。全面出清“散乱污”企业,高标准完成“两断三清”,依法关停取缔到位、依法打击到位;全面清理无名场院及各类堆场,按照“进得去、查得清、治得好、拆得掉”的原则,对各类场院实施深度整治,制定“一院一策”实施清理,高标准实施硬化、绿化、净化提升;全面整治工业企业,按照严于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对厂容厂貌进行规范管理。

 三、攻坚行动时限 20xx 年 x 月 1 日至 20xx 年 x 月 30 日 四、出清内容及步骤 (一)煤场、料场、堆场、废品场

 (1)内容:按照“进得去、查得清、治得好、拆得掉”的原则,彻查土地合法性,彻查院内从事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部拆除违法建筑,高标准清理,全部完成区域内煤场、料场、堆场、废品场出清工作。

 (2)步骤:

 第一步,x 月 7 日前:对区域内的煤场、料场、堆场、废品场进行摸排、登记造册,街道工作组配合区工作组入场院执法,下达拆除通知。

 第二步,x 月 15 日前:各场院自行完成清理;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第三步,x 月 22 日前:对拒不按要求完成清理,解除租赁合同,依法强制实施清理,拆除全部违法建设,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四步,x 月 30 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对出清完毕的场院一律收储。

 (二)闲置场院、种植场院、养殖场 (1)内容:集中整治范围内闲置场院全部出清;对规模化、手续齐全的种植场院、养殖场,实施高标准整治。对手续不全,种植场院、养殖场,全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者,依法严厉打击。

 (2)步骤:

 第一步,x 月 7 日前:对区域内的闲置场院、种植场院、养殖场进行摸排、登记造册,街道工作组配合工作组入场院执法,下达限期拆除通知。同时,制定规模化、手续齐全的种植场院、养殖场提升改造方案。

 第二步,x 月 15 日前:对手续不完善的种植场院、养殖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完成场地清理;对区域内的闲置场院全部自行出清。

 第三步,x 月 22 日前:对拒不按要求完成自行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清理场地,对暴力抗法者,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规模化、手续齐全的种植场院、养殖场完成提升改造。

 第四步:x 月 30 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对场地因地制宜高标准实施净化、硬化、绿化;对出清完毕的场院一律收储。

 (三)工业企业 (1)内容: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集中整治行动,对手续完善,用严于地标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工业污染减排、面源污染防治,并拿出分步搬迁计划。对手续不全的企业、“散乱污”企业一律出清到位,高标准完成“两断三清”,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遗漏。

 (2)步骤:

 第一步,x 月 7 日前,对工业企业进行分类建档,登记造册。对手续完善工业企业,制定搬迁方案。对手续不全的企业、“散乱污”企业,下达限期出清通知。

 第二步,x 月 15 日前:手续不全的企业、“散乱污”企业自行完成出清。

 第三步,x 月 22 日前:完成厂区环境整改提升工作。依法强制完成手续不全的企业、“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拆除违法建设,并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法律责任。

 第四步,x 月 30 日前:按照“四容四貌”攻坚方案中“厂 容厂貌”标准净化、美化到位、拆墙透绿。督导企业落实搬迁计划。

 (四)停车场、物流、仓储场 (1)内容:按照“一场一策”的原则,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取缔非法停车场、物流、仓储场;加强停车场、物流、仓储场规范管理,实施净化、硬化、绿化提升;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者,依法严厉打击。

 (2)步骤:

 第一步,x 月 7 日前:对区域内的停车场、物流、仓储场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工作组入场院执法,下达限期整治、取缔通知。手续完善物流、仓储场,制定完成整改提升方案。

 第二步,x 月 15 日前:非法停车场、物流、仓储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完成场地清理; 第三步,x 月 22 日前:对拒不按要求完成自行拆除的非法停车场,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清理场地,对暴力抗法者,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同时,完成物流、仓储场整改提升。

 第四步:x 月 30 日前:高标准完成净化、硬化、绿化及相关整治工作。

 五、组织机构 经 xx 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 xx 街道九月份生态环境攻坚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推进,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李宝军,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田利党担任,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xx派出所、工商分局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是政策咨询组、拆迁工作组、信访稳定组和宣传督导组。

 (一)政策咨询组。负责传达“散乱污”出清标准;做好出清工作人员培训,做好出清政策宣传,解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拆迁工作组。负责集中整治区域内煤场、料场、废品场,闲置场院、种植场院、养殖场、工业企业、停车场、物流、仓储场等各类主体的整治及出清工作。组长由田利党同志担任,下设三个工作专班。

 1、煤场、料场、废品场、停车场、物流、仓储场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环保所、城建办、所属社区、xx 派出所、工商分局 2、闲置场院、种植场院、养殖场专班 组长:

 成员:环保所、所属社区、xx 派出所、工商分局 3、工业企业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环保所、统计站、所属社区、xx 派出所、工商分局 (三)信访稳定组。负责了解掌握影响出清工作的主要因素;做好干扰、阻挠出清的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接待、受理此次集中整治区域群众来访,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信访事项化解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信访办、所属社区、xx 派出所 (四)宣传督导组。负责对攻坚月行动的宣传反馈和监督检查,对照整治任务及标准,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进行跟踪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并按要求向区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对履行职责不力、不到位的,由街道纪检科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组织科、宣传科、纪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