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协议书

  拆 迁 人:X 镇 X 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X

 X

 身份证号码:X

  X(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 X 镇创建 X 级旅游景区建设工程顺利实施,依法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后对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及宅基地安置达成以下协议,以律共同遵守。

 第一条:拆迁补偿安置形式

 乙方被拆迁房屋的状况为砖混结构两层面积 X ㎡,砖木简易房 X ㎡,共计 X 平方米,按照 X 镇古城外拆迁安置方案,经审查乙方符合宅基地供给条件,宅基地可予异地安置,房屋宅基地安置地点为:X 河大桥旁 X房屋西边墙至西 X 米为界。宅基地面积 X ㎡+增加 X ㎡=X ㎡(X 米×17.6米),其中应安置拆迁面积 X ㎡,实际安置面积 X ㎡,多安置 X ㎡面积,乙方需交纳征地费肆万元。甲方对选择异地安置的被拆迁人的地产部分不予补偿,只对房屋进行补偿;乙方异地安置的建房宅基地必须按照集镇建房规划及设计风格统一建房,被拆迁人的建房一切手续及费用由政府统一支付办理。

 第二条:拆迁补偿金额(含附属物部分补偿)

 乙方同意甲方异地安置形式,乙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为砖混结构X 元/㎡、简易房 X 元/㎡,房屋补偿金额为 7X51.21 元,附属物及林木补偿金额为 X 元,合计 X 元。

 第三条:拆迁过渡补助

 对于选择异地安置的被拆迁户,甲方给予乙方为期一年的过渡补助,由乙方自行解决临时居住房屋。补助标准为:按 300 元/月支付拆迁过渡补助费,共计 3600 元。

 第四条:搬迁补助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搬家费 500 元。

 第五条:甲方拆除乙方的供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设施,由甲方负责转移。

 第六条:

 :乙方在 X 年 6 月 11 日以前应搬出原房并腾空拆除,如乙方自愿放弃拆除,所拆建筑材料归甲方处置。若乙方不主动拆除房屋,则由甲方依法强制拆除,并由乙方承担强制拆迁的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 协 议 书 中 约 定 的 拆 迁 补 偿 及 相 关 补 偿 金 合计大写柒万柒仟肆佰贰拾元整 (¥77421.21 元)。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总金额。

 第 八 条 :

 违约责任

 本合同书签订后若有一方违约的,则应依法予以赔偿,按本合同书确定的拆迁补偿总金额的 20%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协议约定事项,若一方不能履行,则可以依法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主管部门及见证单位各备存一份。

 注:房基靠沿河大道,但必须待沿河大道建成后,按大道规划设计,由集镇办、X 县规划局 X 分局、国土所三家统一放线建房。

 拆迁单位(签章):X 镇 X 村委会

 法人(签字)

  被拆迁人(签章):

 见证单位:X 法律服务所 法人(签章):

 X 年

 月

  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