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悔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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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悔过书篇一:廉洁从政

廉洁从政

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强调党的政治纪律问题,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并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对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传播和散布反动言论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有力地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例:

文强、郑筱萸、吴振汉……一个个曾经风光无限的人,因为自己的渎职侵权犯罪而身陷囹圄?重庆打黑?、?山西襄汾溃坝案?、?凤凰沱江大桥?、?躲猫猫?……一个个熟悉的新闻事件,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

案例一

重庆市原司法局长文强案

受贿1200多万包庇有组织犯罪

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任职期间,明知岳宁、马当、王天伦、王小军、谢才萍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开设赌场、欺行霸市、聚众斗殴等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应当查处的不依法查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且阻挠下属部门查处,致使有组织犯罪猖獗。文强单独和通过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成员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200多万元。

2010年4月14日,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7月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文强《悔过书》摘录:

我到现在才明白,薄熙来书记说?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一席话的含义,但是现在都晚了……

我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父母。父母让我做个好官,但我让他们失望了。

我是被下了几个套:老板下了套,我糊涂钻;部下下了套,我勇敢钻;女人

下了套,我乐意钻;朋友下了套,我仗义钻……

案例二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

乱批药品文号放纵假药劣药生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违反规定,草率决定并实施统一药品批准文号换证工作,致使一些不应换发文号和应当撤销文号的药品获得批准,放纵假药劣药生产。

郑筱萸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死刑;曹文庄犯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7年7月10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郑筱萸被执行死刑。

案例三

山西襄汾特大溃坝事故案

导致310人死伤 直接损失1亿多元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导致277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

这是一起极不应该发生的事故。事故发生前,当地村民就发现尾矿库渗漏,存在溃坝危险,并向乡党委政府作了报告,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部门、国土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环境执法监管部门和政府在多次检查中也都发现该公司尾矿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属于?危矿?,并下发文件要求新塔矿业公司停止生产,然而,并没有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真正落实监管责任,以致发生溃坝事故。

事故发生以后,襄汾县委原书记亢海银、县长李学俊等人瞒报死亡人数,掩盖事故性质。亢海银、李学俊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原副局长桑海明,临汾市安监局原局长王有顺、原总工程师郭宏安等32人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一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四

湖南省工商局原局长欧阳松案

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200多万元

1996年6月至1998年,湖南省工商局原局长欧阳松、原副局长廖子中等人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采取变相罚款放行手段,先后4次为湖南省广物工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他人违法审批非法拼装汽车和无进口证明汽车159台,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203.76万元。

欧阳松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追缴受贿

赃款104.8万元、非法所得82.17万余元和财产差额部分147.55万余元;廖子中犯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追缴受贿赃款70万元、美元7.1万元及帝舵手表、金手镯等物。

【点评】

渎职侵权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相互交织、相互助长、互为因果,使解决腐败问题更加复杂、更加困难,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加严重。

警惕

?别不拿违法当违法,不把犯罪当犯罪?、?越权处理公务,没收红包也会渎职?、?执法监管不作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渎职罪?、?违法和稀泥造成严重危害也会渎职?……在?检察官建言?展板上,15条建言显得格外醒目。

?因为不是中饱私囊,可能有些人还是为本单位谋福利,许多人对这类行为总是‘恨不起来’。?一位正在参观的市直机关公务员说,比起贪污腐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某些渎职侵权行为往往不被当成犯罪,明明知情却不去举报。

对此,检察人员表示,?表面上看,只要不是装个人腰包,或是在改革和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交了学费’,好心办了错事,似乎就不算渎职行为。这种观点是把渎职侵权和贪污腐败的概念混淆了。其实,即便‘交学费’在法律上来讲也有一定限度,超过限度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五

王德才认为自己的犯罪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山东落马官员:从收受土特产到收受礼金再到收受房产

忏悔人:王德才

原任职务:山东省德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城市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1年4月7日,德州市中级法院判处王德才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罪事实:自1998年至2010年4月,王德才利用职务便

文强悔过书

利,为一些房地产企业在低价竞拍土地、减免开发配套费、借贷和拆借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为一些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在争取省市企业扶助资金、提供贷款担保、拨付城建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1128.47万元。另外,王德才还贪污公款35.13万元。

犯罪过程分三个阶段

我自1995年6月任财政局副局长以后,由于长期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化,经过由量变到质变这样一个过程,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的犯罪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5年至2001年。在这一阶段,我主要是收受土特产品、礼品。

第二阶段是从2001年4月兼任城市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至2007年。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生了质的变化,收受了一些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在年节和办理业务时送的礼金、礼品及购物卡。并且,从开始的拒收,发展到后来的送就收,而且数量越来越大。

第三阶段是从2007年到被逮捕前,我所犯下的罪行主要发生在这一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不仅收受了房产、大量的钱物,还在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报销了大量的发票,导致自己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把获取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

我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忘掉了党的宗旨和人民的利益,丧失了党员领导干部最起码的道德标准,忘记了党员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导致政治理想和价值观念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那时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就是把获取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一切向钱看。拜金主义、个人利益,充满了我的头脑,我把为个人奋斗作为精神追求的目标。所以,当遇到金钱和物质的诱惑,我就走上了犯罪之路。从我的犯罪过程看,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我受党教育多年,组织上对我高度信任,并委以重任,我本应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我却背道而驰,满脑子充满了个人利益,造成私欲膨胀。我开始把手中的权力当做为自己谋私的工具,把权为民所用变成了权为己所用。

当时我还错误地认为,在工作中为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部门办了一些事、提供了一些方便,他们利用年节来走访送礼也是应该的。现在我认识到,这实际上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权钱交易行为,是一种犯罪。

由于人生观、价值观的改变,我开始追求高标准的物质生活享受,讲究吃喝穿戴,想为家庭创造优越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但仅凭我自己的收入不足以承担这一切,我就开始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不义之财。

自身主观原因是犯罪的真正根源

目前一些政治学习和教育流于形式,对领导干部起不到作用。由于我基本上不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所以长期放松学习和不接受教育,认识不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法制观念淡薄,不能用党纪国法来严格要求自己。这是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行的有关制度不健全、部门主要负责人决策权力过于集中,再加上我的世界观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权力已不能为民所用,这些制度漏洞客观上为我以权谋私提供了机会。

而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不到位,我就是在不受监督制约的环境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

近几年,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越来越厉害,年节走访、正常的工作来往也要请客送礼等。对于这些现象,我本应该正确地对待,可我却认为别人能收,为什么我不能收?所以,从开始收受土特产品逐步发展到笑纳几千元、上万元,直至后来的巨额钱物。

我长期从事财政工作,担任领导职务后负责资金的管理与分配,后又负责市直土地资产的经营与土地收益的分配工作,工作环境一直是和资金打交道。由于工作原因,我和各县市区财政局及市直部门、企业联系较多。这些部门和企业为了争取自身利益,有的采取请客送礼,甚至送巨额钱物来达到目的。虽然在处理业务工作时,我是按照有关政策和市里的决定执行的,没有让国家利益受到损失,但我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收受了一些单位和企业赠送的钱物。

我的孩子2002年出国去澳大利亚读书,毕业后移民该国。由于读书和后来定居澳大利亚购房等都需要钱,而我也在济南、德州购臵了房产。可我的家庭收入只能承担一部分,所以我就通过受贿和索要获取了大量钱物。

为什么绝大多数同志在同样的条件下能够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经受住了金钱的诱惑,而我却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沦为人民的罪人?主要原因还是我自身主观原因造成的,这才是我犯罪的真正根源。

为自己的犯罪后悔不已

通过对自己犯罪的反思和剖析,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罪行的严重性及造成的多方面的危害性。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多年的培养和教育,辜负了组织的希望。

我的犯罪也给我的家庭和亲人造成了伤害。我是家庭的主要成员,因我的犯罪,原本一个完整的家庭就此破碎。我的犯罪也给亲人特别是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对我个人而言,自己奋斗几十年得来的一切都将失去。特别是我参加工作和入党以来,党组织和很多领导、同事们对我的成长付出的巨大心血付诸东流。

我后悔莫及,十分痛心,真心地向党和人民表达深深的忏悔。

党培养教育了每一个党员干部,给了他们许多权利和义务,这也意味着对每一个权利的拥有者考验更大,为人民服务的担子更重,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利益、金钱诱惑面前保持高度警惕性,才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在自我利益、金钱、美女诱惑面前不打败仗,经得起考验。

“五防”

一是思想防“腐”。思想道德防线被突破,最容易中箭落马。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时刻牢记肩上责任和使命,把牢“工作圈”、“社交圈”、“娱乐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红灯”所迷,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

文强悔过书篇二:2010年落马贪官吸取教训

2010年落马贪官“雷人”百态[图] 2010年即将结束,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今年又有一批贪官落马。举凡贪官大都是翻云覆雨、诡计多端之辈,他们要么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以期蒙蔽人们的视听;要么挖空心思,处心积虑,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为了逃避惩处,有些贪官真可以称得上是“殚精竭虑”,于是,各种雷人的行为和言语层出不穷,闹出不少笑话,让人既感荒诞滑稽,又觉可恨可恶。我们在此盘点一些2010年落马的“雷人”贪官,“机关算尽太聪明”,他们最终还是无法逃过法律的惩处。

1、“文质彬彬”的贪官:广西烟草专卖局销售处原处长韩峰

关键词:局长日记

如果不是网友“含仙子”2010年2月28日在天涯社区发帖展示韩峰的“局长日记”,现在的韩峰可能还在继续着他淫乱腐败的生活。这部从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1月31日的日记,将韩峰的生活彻底展现在公众面前,用网友的话说就是“非常简练,但真实生动,文笔流畅,充分刻画人物内心世界,尤其是细节描述得较好”。韩峰的“幸福时光”因这部

日记戛然而止,2010年3月14日,韩峰被处以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9月2日,韩峰涉嫌受贿犯罪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韩峰涉嫌收受贿赂101万元;12月14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韩峰有期徒刑13年。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铁窗岁月。

2、强词夺理的贪官: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

关键词:升官不成便腐败

一句“升官不成便腐败”,让文强毫无疑问的成为今年最会“强词夺理”的贪官。初落马时,文强曾经面对镜头痛哭流涕,后悔自己醒悟得太晚。然而,他好像并未完全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在悔过书中,他不是去反思自己,而是用大段篇幅发牢骚,怪组织多年没提拔自己。

他在悔过书中写道:十多年一直在公安局担任副局长,总觉得自己业务熟,有能力,付出的多,取得的成绩也不少。尤其是看到比自己资历短、业务又不熟悉,甚至还是自己过去

“下级”甚至“下下级”的人,都提拔到与我同一级的职务,甚至更高的职务后,思想上不能正确对待,产生不满情绪,升官不成,就乱用权??

升官不成便腐败,这个借口更像是一种赤裸裸的政治讹诈。话说回来,即使多年未被提拔,腐败在法律和道义上也绝没有哪怕半点的正当性。

3、怨天尤人的贪官: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

关键词:怪组织没提醒

“我曾经有过美好向上的追求,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

这是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的悔过书,2010年9月14日,李人志(正厅级)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封悔过书,与其说是悔过书,不如说是抱怨书。在李人志的逻辑里,他只认识到自己之所以犯罪是由组织没有定时提醒,却没有意识到造成他犯罪的根本原因是他对党纪国法的无知和漠视。

4、“深谋远虑”的贪官:湖北省鄂州市鼓楼街办原主任邵海

关键词:反调查“演习”

为了应对纪检部门的调查,提前进行反调查“演习”,湖北鄂州市鼓楼街办主任(副县级)邵海可谓是“深谋远虑”。具有研究生学历,当过教师,头脑灵活,喜读经济书籍,如果不是因为贪,他可能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官员,然而他的智慧没有用在怎样为百姓服务上,而是用在了“对付”纪检部门的调查上。据媒体报道,早在聚敛钱财之初,他就处心积虑应对调查。受贿的时侯,他通过朋友变现获得好处,给证据认定增加了难度;贪污时,他将贪污资金与引资返税等费用混在一起,采取假拨款和假票据冲账,事后自己销毁还要求他人销毁原始记录和账证。而在调离杨叶镇前,他多次与同伙商定应对调查措施。调离后,还几次与他人进行反调查演习。然而,在法律面前,他终究难逃惩处。

5、“狡兔三窟”的贪官:河南省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

关键词:四处借身份证藏匿赃款

刚被“双规”时,河南省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十分坦然的对专案调查组说:“你们查吧,家庭情况可以说明我的问题。面对金钱诱惑,我抵抗住了。但碍于人情,也收下了一些钱,我都上缴廉政账户了。”随后,经过调查发现,李荫奎和妻子、孩子名下果真无大额财产,而李荫奎在2003年至2008年12月也确实上缴了廉政账户资金共639800元。

然而就是这个表面上看起来自信十足的官员,在担任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却贪污受贿上千万元,先后一千五百七十五次受贿,创下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

而李荫奎和妻子、孩子名下无大额财产的背后真相是,李荫奎一边上缴廉政账户资金,一边让妻子四处找亲戚朋友借来身份证,早已用其他人的名义将巨额赃款藏匿了起来。

文强悔过书篇三:公务员贪腐心理分析及防治

公务员贪腐心理分析及防治

张长林

一、公务员贪腐心理类型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心理决定行为,行为是心理的体现。古人云:“心者,行之端,审心而善恶自见;行者,心之表,观行而祸福自知。”公务员由于主客观原因,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等外界因素的诱惑,便滋生种种贪腐心理。

(一)贪婪心理。东汉文学家王逸在解“贪婪”一词时说:“爱财曰贪,爱食曰婪”。贪婪是受欲望的驱使,对今生、现世一切身外之物无节制的索取。贪婪就像吞噬人生命的一剂毒药,许多时候它让人完全失去了理智的思考和心灵的反省能力。湖南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在忏悔书写道:“我的犯罪也是从?贪?开始的,在仕途顺利,事业有成时,没有把握好自己,忘乎所以,利令智昏,贪欲恶性膨胀,在罪恶的深渊里不能自拔,最终让贪欲送进了牢房。”利令智昏,贪婪是腐败之源。有的公务员守不住欲望的底线,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贪权贪色贪财,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

(二)侥幸心理。甘肃省宕昌原县委书记王先民被称为疯狂敛财的“捞钱”书记,在任职的三年多时间里总计受贿1556.8万元,另对家中362.2万余元和670克黄金,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曾对办案人员说:“听说任登宏被抓,我错误地认为,现在社会上搞腐败比较普遍,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任登宏被查是他运气不好,没想到今天会轮到我的头上。……当初自认为行受贿是?一对一?

交易,自己在受贿中遵循?办成事收钱、办不成退还?的做法,行贿人不会告发,群众和组织也不知情。”可见,贪腐干部明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但认为自己做得很高明、很隐蔽,不易被他人和组织发现,因此,怀着侥幸心理,置党纪国法而不顾,恣意贪腐,聚敛钱财。

(三)失衡心理。我们现在正处在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仍未根本扭转,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党风政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等等。这些都无情地冲击着公务员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宗旨意识。四川省攀枝花市建委原副主任彭宗才在失去自由时才认识到:“对自己的工作价值与收入没有正确的认识,认为自己辛苦工作付出的劳动比那些私营企业主要多得多,而得到的物质回报却相差甚远。因此,当个别私营企业主请我吃喝、送给我红包时,我就有了?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的想法,也就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对个别私营企业主别有用心的?糖衣炮弹?轻易笑纳,最终走上了权钱交易的犯罪道路。”有的公务员经常与老板一类的有钱人打交道,看着他们出手大方,坐着奔驰宝马,进出高档宾馆、娱乐场所,人生观、价值观便扭曲变形,认为自己的知识、本领比他们强,收入却比他们少,吃穿住行也比他们差,于是心理便失衡失控,利用手中权力牟取私利,追求纸醉金迷的生活。

(四)从众心理。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人大主任

杨毓培在“落马”后讲:“人情交往、请客送礼、过节拜年是普遍现象,并非我一个人的问题。在这种心理的驱驶下,我慢慢滑向了犯罪深渊。”“从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心理和行为现象。它通俗地解释就是“人云亦云”、“随大流”;大家都这么认为,我也就这么认为;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跟着这么做。公务员在腐败过程中的从众心理表现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别人能捞,我也能捞”、“别人做得,我也做得”;以为吃点、喝点、拿点不是大问题,把收送礼品、礼金当着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礼尚往来;“法不责众”,一个班子、一个群体大都这样,看你法律把我怎么样;“我不合群从众,反被排挤打击”,等等。在从众心理的驱驶下,一些公务员逐渐走向犯罪泥潭。

(五)补偿心理。有的公务员认为自己功高劳苦,拿点要点合情合理;或者认为自己为单位和社会创造了大量财富,拿点要点也没有什么;或者认为升官没望,何不另辟蹊径,寻求钱色补偿。总之,有不少腐败之徒以为自己付出多、贡献大,获得补偿,“意思意思”,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文强就非常典型,他在悔过书中写道:“十多年一直在公安局担任副局长,总觉得自己业务熟,有能力,付出的多,取得的成绩也不少。尤其是看到比自己资历短、业务又不熟悉,甚至还是自己过去?下级?甚至?下下级?的人,都提拔到与我同一级的职务,甚至更高的职务后,思想上不能正确对待,产生不满情绪,升官不成,就乱用权。”这种“升官不成,就乱用权”的补偿心理就是文强之流的典型写照。

二、公务员贪腐心理的防治思考

贪腐现象的产生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贪腐之徒的自身原因;二是制度体制上的弊端酿成了腐败滋生的土壤。防治腐败心理的滋生、膨胀,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三项”教育,增强公务员“不想贪”的心理;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公务员“不能贪、不愿贪”的心理;三是加强权力制约,增强公务员“不敢贪”的心理。

(一)加强“三项”教育,增强公务员“不想贪”的心理

当前,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办法对公务员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洁从政“三项教育”,不断锤炼提高广大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

一是增强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追求,以及对理论真实性和实践正确性的确认,是人生航程的灯塔,是人生奋斗的目标。理想信念一旦形成,就会成为持久的活动动机,它不仅决定着一个人对生活和工作的态度,也决定着人生的道路和命运。一个公务员如果没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就会迷失方向,迟早会发生问题。因此,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公务员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这样,才能志存高远,经受住各种诱惑,始终不被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击中,才能廉洁从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增强宗旨意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

殊的利益。”牢记党的宗旨,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各级干部要像孝敬父母一样对群众投入真情,像对待兄弟姐妹一样惦记群众的利益,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求福祉;牢记党的宗旨,就是要“府首甘为孺子牛”,勤奋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使我们的工作永远让老百姓答应、高兴、满意。只有这样,我们的公务员才会不断增强群众意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公务员才不会居功自傲,产生补偿心理,出现贪腐现象。

三是增强廉洁意识。廉洁从政是我们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应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公务员的廉洁清政意识。让“捧一颗心来,不带一根草去”、“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白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有再多的钱,一天也只是吃三餐;有再大的房,一人也只能睡一张”等这些朴实无华的名言警句入脑入心,使我们的公务员明白人生真谛、贪腐危害,从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廉洁从政,应该算好政治账、家庭账、经济账“三本账”,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亲情关、朋友关、嗜好关“五道关”,真正理解“做清官是大智慧”的深刻道理,时刻以“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白作人、艰苦奋斗的作风。

(二)改革体制制度,增强公务员“不能贪、不愿贪”的心理 一是推进体制反腐,清除贪腐土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