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篇一: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XAJH-ZY-04

1 总则

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3 公司成立保密领导小组,由综合部负责全公司的保密工作。

1.4 公司所属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5 公司的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1.2规定的秘密事项。

2.2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包括:

2.2.1 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2.2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总经理办公会等主要会议记录。

2.2.3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项目竣工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2.4 公司所掌握的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2.5 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2.6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3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本公司秘密,泄露会使本公司的权力和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本公司秘密,泄露会使本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本公司秘密,泄露会使本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2.4 公司密级的确定:

2.4.1 本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本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4.2 本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项目招投标标底、评标情况、对外投标报价和标价计算依据、定标签约前的项目概算、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2.4.3 本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5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2.2、2.3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 保密措施

3.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抄录、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公司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3.2 对于带密级的文件、资料的本公司秘密由相关部门负责保密。

3.2.1 非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2.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2.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 属于本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规划、设计、测量、出图、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3.5.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3.5.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并严明纪律;

3.5.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3.5.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 计算机系统保密工作执行国家保密局关于《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3.8 本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3.9 由保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

4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4.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4.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5 责任与处罚

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给予警告,

5.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5.1.2 违反本制度3.1条、3.3条、3.4条、3.5条、3.6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5.1.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5.2.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2.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集或违法提供公司秘密的;

5.2.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起草、归口管理、解释。

6.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篇二:保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保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南方家居《保密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依据本细则,结合具体工作,实施各类保密措施。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的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一条 本细则中“公司本部”指坐落于成都华阳的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及所辖部门。 “各分子公司”指南方家居的各分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指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部门级名义公司,如营销公司及各省区所设营销分公司。子公司指按属地原则设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南方家居持股的公司,如河南新南方家居有限公司公司(清丰)、湖北南方家具有限公等。 “各职能部门”指负责保密管理或具有保密义务的部门,如本部总经办及保密部、人力中心、信息计划中心、财务审计中心、研发中心等,各分子公司的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等。 “保密措施”指为实现保密而采取的行为方式与提供的条件,如进行保密教育培训、签订保密协议、识别密级、密级标注、文件档案室、复印审核、碎纸机、入网控制、文件加密设置、标示密级的文件入袋入柜加锁、禁止拍照录像等。

“保密义务”是指自身须履行保密工作职责,发现有泄密可能或他人正在泄密时应采取措施制止或报告保密管理部门。对涉密事项实施“不听、不问、不说”三不原则。

“涉密人员”指接触或产生密级文件信息的人员。如参加涉及密级的会议的人员、参与谈判签订合同协议的人员,打印复印机密文件的人员,财务、设计研发、网络管理、掌握雕刻机软件等现场作业的机操手、软体样版师、营销系统策划订单管理等人员。

第二条 南方家居及各分子公司的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和涉密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由公司本部统一版本,分发各部门,依不同岗位和涉密程度不同,约定对应的保密协议。

第三条 公司总经办和各分子公司人力行政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义务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各人力行政部门须将《保密管理制度》(含实施细则)列入新进员工培训考核项目。员工绩效考评时,安全与保密单列一条,按月、季、年考核。 保密相关的协议、培训、考试记录等,均装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四条 保密范围

保密范围由总经办保密部界定,并负责制定目录清单和定期调整。

新进员工部门经理级以下的,在七天试工期内,严禁接触秘密级文件,不得参加涉秘会

议,不参加重大项目谈判或讨论。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营销人员试用期内的,由其上级专门就保密作出判断,以确定是否可以涉及秘密,除非已签订保密协议,否则20天内不得接触涉密文件。

保密所说的“一定时间”分为长期、短期,是指公司主动解密或向外公布之前的时间,如营销执行提价政策,在提议是否提价,讨论、确定、发布之前的时间,均为保密时间,涉及相关信息的人员,严禁向第三方传递或变相传递相关信息,属于短期保密。而财务数据、技术秘密等,通常是一年、两年或更久,属于长期保密。

公司领导和员工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均属秘密。

第五条 保密级别的管理

1、定义为绝密的,由董事会、总经办总控,董事长确定股东、总经办成员或部分高管等人可以涉及。形成的文件资料加盖“绝密”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纪要,投资战略或价格政策等。

绝密信息的使用严格控制在最小范围,讨论与会议中不得摄像、不得录音、不得拍照。

2、定义为机密的,由总经理管理控,总经办协管,部门经理级可以知晓。如重要会议纪录、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信息文件须加盖“机密”章。

3、定义为秘密的,由部门经理负责,保证在主管或以上人员中使用。形成的资料加盖“秘密”章。

4、机密级以上的,不得交由他人代为保管或传递。

文秘人员、清洁工、维修人员等因工作原因进入涉及密级资料环境时,除自身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外,应有专人提前清理或陪同,以免泄密。对于试算草稿、打印复印作废纸质文档等,须先用碎纸机粉碎。

公司行政办公垃圾处理时,由保安进行检查,不得发现有财务、研发、营销、行政人力等办公文件、表单、票据、合同等垃圾。

第六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办保密部、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除委托人外,总负责人、总经办、人力行政与财务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

采用计算机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秘密信息,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网络管理的信息部负责保密,并采取软件、密码锁保密措施。

密码设置应大于等于六位,以字母加数字组合;密码须定期更换。比如人员岗位变更、

移交工作时、新员工进入岗位时、每月或季度进行变更。

2、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凡公司本部确定的保密事项,应当事先经董事长批准,凡各分子公司确定的保密事项,应事先经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在采访、报道中不得提及,发布新闻通稿前,须提交上级进行保密审核,对敏感事件与数据进行处理。一旦对方提出需要获取时,一概回复:“因涉及商业机密,我无权发布。”

3、对公司的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各类合同、协议、策划宣传信息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交由专人执行,并进行加封、贴封条、盖印章。

4、对秘密物品和重要物品如: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资质证书、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财务发票、土地使用证书、规划许可证书、施工许可证书、银行帐号与密码等,要指定专人保管,并在有锁的箱柜中保存。

5、通用的保密措施:

1)、公司管理人员在使用相关数据、图片时,除合同协议等需要明确标示外,均不应以可视的方式传递,确实需要的,比如内部沟通讨论、会议等,也应采用“缩位”、字母代替、“局部”等方式加密。如亿、千、万分别用Y、K、W代表,不得将整体图片或文件在非使用者间传递。

2)、属于内部公开使用的文件资料,也须保证不能轻易落入竞争品牌人员手中。如员工通讯录不得在办公区张贴,电子版只用于人力行政建档,不得在员工间复制传递。

3)、涉及经济数据的资料,如产品价格表、应收应付款对账单、采购合同或清单、工价表、工资表等,须由使用者本人持有,使用文件夹、文件袋或入柜,不得任意单页、独立在办公桌面等处放置。

4)、专卖店、经销商、分子公司或部门办公室,也应统一使用文件夹方式管理经营管理中的文件、资料、票据、合同等,不得在专卖店等经营现场随意放置有价格信息的单证。

5)、产品图册、营销政策、培训资料、促销宣传资料,除可以散发给公众的外,均须在公司内及相关部门内控使用。领取应签字,培训手册、企业文化手册等在离职时应收回。

6)、涉及公司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经营决策和战略性调整的可能变化趋势,在未公开信息前,相关参与过讨论或会议的管理者个人,不得在微信、微博或中提及。

6、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开会并要检查是否可能存在通讯录音录像设施;

2)、根据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在会议通知中明确会议保密级别和列席人员

的限制,比如股东会议时,会议服务人员或其他高管是否参加及如何参加予以规定;

3)、管理会议文件,对涉及公司绝密、机密的会议文件要及时回收,不得带出会场;没有必要时,不在会议上使用可视化数据或音像视频。

4)、涉密会议开会流程中前置宣布保密要求,要明确是否传达,以及传达范围。

7、公司本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禁止下列事项:

1)、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

2)、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3)、未经批准不准谈论和传递公司秘密,如不得互相询问工资、不得传播他人隐私制造流言蜚语;

4)、不得使用个人U盘和其他存储介质存储公司经营项目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资料等,更不能将公司秘密信息资料拷贝带出公司;

5)、不得对外单位人员谈论涉及公司经营规划、经营战略、具体的事项等信息,也不得把自己推测的涉及公司经营信息的事项告诉其他人员(离职一年内有效);

6)、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或泄露公司秘密。

8、集团公司总经办及各分子公司行政部门应结合各部门具体工作分别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公司发出的文本文件应全部转化为PDF/JPG格式;ERP/SAP等信息系统在有条件时使用非常规系统平台,让内部信息失去外部生态系统;网站页面应不可复制;工作与营业区域应限制拍照;下班后不再许可员工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办公去;有同行业工作背景入职试用考察期员工在工作未满20天时,不得接触机密信息。

第七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或行政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或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处理,采取保密措施。如公司重大商业秘密泄露,应立即上报董事长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并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扣款:

1、泄露公司一般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并给予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扣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偿相应经济损失:

1、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保密管理制度,为他人盗取、刺探、收买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十条 其他:本实施细则可由集团公司总经办管理、组织各分子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修订完善。自董事长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篇三:保密管理制度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保密组组成及人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曹玉峰谢 涛 王伟丰范真水张玉甫赵 蕊杨 敬 总经理 生产厂长 生产副厂长 生产科科长 厂办公室主任 库房主管 业务部经理

保密工作制度

一、承接印刷国家秘密载体业务时应由办公室专职业务人员按照规定统一编号登记。不准随便互相转手,不准随便抄录或翻印秘密以上文件。

二、承办拟定的限定秘密事项接触范围,公司保密组可视情况改变承办单位限定的秘密接触范围,但承办单位无权改变上级机关限定的秘密事项接触范围。

三、承办的密级按来文单位所定的密级保管:办公室业务部门发现主附件密级不一致时,以最高密级为准。

四、秘密文件印发份数,要准确计算,确定之后,不得随意加印,必须加印时,要经委托方领导批准。

五、凡本公司公文办理打印、校对、监印,一律由主管人员处理,直至最后归档。

六、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在印刷、复制过程中产生的底稿、清样、蜡纸等,均应采取与正式文件、资料同样的保密措施。

七、如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泄密事件查处办法》,将有关情况报公司保密组。同时报市保密局。

八、凡秘密活动,实行数字管理,生产部下达红票。保密活动的原稿、样张、打样纸也要数字准确,不得乱放或遗失。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数字缺少,要及时查找并查明原因,同时立即向公司保卫部门报告。在未找到丢失品前,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场地,若一时无法找到,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九、保密车间、库房在下班前,必须将门室关好锁好,下班后一般不准随便开工房门。

十、公司成立保密组,日常工作有公司办公室办理。车间、科室设立兼职保密员,在单位保密组的指导下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全公司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1.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 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绝对不问;

3.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5.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6.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秘密;

7. 不得将国家秘密载体带出本公司;

8. 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国家秘密事项。

9. 不该给别人看的秘密绝对不给别人看。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一、对于参加印刷加工每个环节的每一位员工,要严守国家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泄露项目中涉及到委托单位的秘密。

二、印刷加工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公司邀请保密部门举

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必须与公司签定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责

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四、印刷加工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

可移动性存储)登记和保存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设置口令、密码,并将口令、密码上报给公司上级,公司上级报告给委托单位主管领导。

五、在加工场所内,每位印刷加工人员严禁将手机、照相机、摄

像机、私有移动存储介质等设备带入生产加工场所。

六、当印刷加工工作完毕后,所有印刷加工人员应将所有与用户

有关的原文件、工作记录等移交给委托单位有关领导。

七、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废弃纸张

记录、工作记录等,一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理处理,保证印刷信息不泄露。

八、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

事活动前公司会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九、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公司保密小

组的意见,公司会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十、违反本规定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至100元的扣薪及

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开除本公司,如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报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