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技术规格服务要求技术规格要求

 第三章

 技术规格(服务要求)

 技术规格要求:

 注:以下内容中凡标有“*”号的,均须无条件满足,否则将被废标。

 1、主要用途:

 用于动物实验室或生物安全实验室空间及表面消毒灭菌。

 2、配置清单:

 2.1、蒸汽发生器主机 1 台; 2.2、手持式过氧化氢浓度检测仪 1 个,精度 0.1ppm; 2.3、数字超声测距仪 1 个; 2.4、护目镜 1 个; 2.5、5L 过氧化氢装配瓶 1 个; 2.6、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标准配件/消耗品/部件/说明书等。

 3、工作条件及详细技术要求:

 3.1 工作条件 3.1.1 工作环境温度:15-30℃ 3.1.2 工作环境湿度:40-80% 3.1.3 电源:AC220-230V ,50-60Hz 3.2 技术要求 *3.2.1 此设备可将液态过氧化氢溶液闪蒸为气态(非雾化),对房间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灭菌空间应能快速达到饱和气体状态,灭菌效果达到 6-log 芽孢杀灭率(采用 ATCC12980 嗜热脂肪芽孢杆菌现场验证)

 3.2.2 灭菌/通风双循环技术 灭菌过程中过氧化氢蒸汽不会通过催化剂及干燥器而产生损耗,过氧化氢消耗量低、分解需时短 3.2.3 循环过程封闭 无外排气体,节省试剂 *3.2.4 最大可灭菌容量 自动模式≥250m3 ,定时模式≥350m 3

 3.2.5 过氧化氢蒸汽发生 过氧化氢液体注射率不小于 20g/min,蒸汽流量不小于50 m3 /h 3.2.6 蒸汽辅助扩散 辅助空气流量不小于 800 m3 /h,使蒸汽快速扩散均匀至消毒空间 3.2.7 灭菌空间温度 15~30℃ *3.2.8 灭菌空间湿度 相对湿度≤80%,设施无需除湿预处理 *3.2.9 控制系统 使用西门子 PLC 的控制面板与蒸汽发生器分离使用,可以远程操控发生器工作状态,配有数据 RS485 接口及干式触点连接,便于远程数据下载和遥控启动/停止 3.2.10 用户管理 凭用户名称及密码登录系统,至少三组不同用户管理权限 *3.2.11 H 2 O 2 液体 采用分析纯浓度为 30%-35%W/W 的 H 2 O 2 液体,兼容国产试剂 3.2.12 H 2 O 2 储液罐 ≥5L,至少满足一次最大灭菌空间的用量,中间无需停机 *3.2.13 安全性 灭菌完成后,自动分解剩余的 H 2 O 2 至浓度<1PPM,实时在线监测消毒空间过氧化氢气体浓度,需配置手持式过氧化氢浓度检测仪 3.2.14 紧急按钮 设备配置醒目的红色紧急按钮,按下可紧急停机以防意外发生 3.2.15 设备自净功能 设备带有风机内循环自净功能,不会造成不同房间交叉污染 *3.2.16 冗余过氧化氢蒸汽通风分解 在不便于使用 HVAC 的情况下,完成灭菌过程后多余过氧化氢被设备内置的接触式过滤器分解为水和氧气,通风分解空气流量不小于 1000 m3 /h,可在线连接额外的外置通风分解单元 3.2.17 监控及警报系统 具备温度、湿度以及过氧化氢浓度等传感器,设置图象警报及声音警报,当系统检测到运行参数超出设定范围时,及时声光报警 3.2.18 打印记录系统 内置无污染热敏打印机,实时打印记录操作者、操作时间、房间编号、消毒参数等重要数据,符合 GMP/GLP 规范

 3.2.19 验证系统 可根据需要提供 IQ/OQ/GCD 等完整验证文件 3.2.20 总尺寸(W×D×H)

 ≤800×800×1500mm,可方便进出房门 3.2.21 产品及厂家认证 产品具备 CE 认证、MET/UL/CSA 安全及可靠性认证,中国疾控中心或军事医学科学院灭菌效果认证;生产厂家ISO9001 认证 *3.2.22 物料兼容性 对室内物品包括电脑、PLC 等电子设备兼容性良好,需提供该产品第三方物料兼容性报告 3.2.23 用户数及案例 国内科研院所、高校用户数(设备已正式投入使用)不少于 10 家, ABSL3/4 级实验室用户不少于 5 家,需提供用户名单

 4、商务条款要求:

 4.1、价格条款:CIP 华东师范大学 中山北路 校区 4.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3 年 4.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90 天 4.4、付款方式:

 C 90%L/C 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90% 见单即付),T 10%T/T 验收合格后电汇支付。

 4.5、售后服务:

 (1)协助安装调试前的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要求并作相应的指导。

 (2)货物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厂商在接到用户通知后 2 周内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通过,并就货物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对用户技术人员(至少 2 人)进行免费培训。

 (3)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4)质保期过后,厂商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并保证 5 年内的零配件供应。

 (5)厂商应在 4 小时内对用户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2 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维修。

 (6)如遇软件升级问题,在硬件支持的前提下,提供免费升级。

 (7)制造商在国内设有维修中心和零配件仓库,保证在 10 个工作日内能完成常用零配件的维修和更换。

  5、验收标准:

 验收以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补充文件(若有时)、产品说明书、样品(若有时)、合同、补充合同(若有时)为依据。

 *6、其他(若有):

 厂商投标报价需 含外贸代理 及 进口环节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自愿承担由于汇率波动产生的费用及惩罚性关税。

 注:

 “ * ”号指标须提供有效 技术支持资料,否则将导致废标。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