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牛合同协议书篇一:肉牛养殖合作协议范本
肉牛养殖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
乙方:滨州市创智博天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时间
1. 合作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渤海黑牛50头,双方合作
养殖,通过肉牛出栏销售和会员领养获得共同收益。
2. 养殖时间:自甲方将牛运达乙方牧场,并实际进入喂养
操作之日起,至两年后双方协商确定终止养殖或延续合作。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地点
1. 合作方式:甲方选择不同体重和育龄的健康渤海黑牛,
无偿放置到乙方的牧场,由乙方无偿提供养殖设施和喂养进行喂养,并作为农庄观光和会员领养项目。
2.甲方派遣技术人员到农庄指导肉牛养殖,并全权承担养
殖场防疫及安全平稳运行的责任;乙方负责全力支援该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并利用其经济能力及销售信息辅助养殖场的发展。
3. 养殖地点:滨城区梁才办事处东刘村“一绿农庄”。
第三条 收益分配
1.在该协议有效期内,肉牛合作养殖的肉牛出栏完成销售
之后,按以下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即肉牛销售利润总额减去甲方前期投资和乙方喂养投资后(以实际运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投资具体数目为准。),对肉牛养殖合作净利润按照五五分配比例进行分成。
2.如合同终止或不能出栏屠宰,甲方收回所剩活牛,并补
偿乙方当年的喂养成本。
3.合同期间如有旅游观光和会员领养收入,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责任约定
1. 肉牛合作养殖场产权、建设使用权在乙方;肉牛的产权
归甲方。
2. 养殖场升级建设或确立商业产权或进行扩容扩大情况
下,乙方具备优先权、决策权。
3. 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
合作养殖。
4. 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
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第五条 争议及公证
1.甲乙双方本合作协议基于友好协商原则,在见证人监督
之下,对所有争议进行友好协商,协调解决。其他非协商争议参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仲裁与法律机构进行裁决。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
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见证方存一
份。
甲 方:(签字盖章)乙 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见证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养牛合同协议书篇二:肉牛养殖合同书
肉牛养殖合同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方式的根本转变,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拟调整当前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肉牛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种类、面积、位臵
甲方将 地 亩(大写 )承包给乙方从事肉牛养殖,该土地位于 (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 。
二、土地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合同双方约定,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每年一交承包费;在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保证将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元/亩/年,合计元(大写 )。
2、合同双方约定,该承包地从发包起始期算起,5年进行一次评估,参照评估价格和合同价格,对价格上下浮动在10%以内的,合同内容保持不变;对价格上下浮动超过10%的,甲方有权重新定价并变更合同有关价格方面的内容,乙方拒绝变更视为合同自行解除。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来自: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 网:农村养牛合同协议书)、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承包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土地,进行下一轮承包。
2、规划、组织承包地内的道路、林木、电力、农田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并监督乙方合理使用。
义务
1、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生产经营权,协调乙方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相关单位的执法、检查等活动,帮助调解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地边、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2、在承包期内若遇到国家征用,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年限承包费,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归甲方,清表费视地面附着物所有权而定。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受让的土地上,可在承包地内建设牛舍、饲养员宿舍、配料间、围墙等相关养殖设施,在承包期内可以出租、流转给第三者从事肉牛养殖。
2、承包地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包。
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合同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按时足额将承包费交付给甲方。
2、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如卖土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给予相应土地市场价值的2倍赔偿。
3、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再从事肉牛养殖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必须自行拆除承包地内个人投资兴建的牛舍、饲养员宿舍、配料间、围墙等相关养殖设施,并恢复耕地原貌。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镇农经站存一份。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镇农经站(签字盖章)年月日
农村养牛合同协议书篇三:养牛场饲养员雇佣合同
养牛场饲养员雇佣合同
甲方(雇佣者): 身份证号 乙方(饲养员):身份证号 甲方在鄂托克旗木肯淖尔开设养牛场,乙方愿意从事饲养及养殖牛的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始于年日起至年
二、工资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月工资为元(¥: ) ,付款方式为: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l、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养殖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养牛。
2、甲方提供相关的住宿及养殖设备,供乙方居住和使用。
3、甲方不得无故迟发或不发乙方的工资,乙方有权根据法律予以索要。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养殖要求,及时做好饲草料的制作和储备工作,按时按量进行饲养,不得无故离岗,尽职尽责完成养殖工作。
5、乙方在养殖期间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出现因操作不当或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意外,居住生活应防止二氧化碳中毒等,否则一切责任自负,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对养牛场所应勤于打扫,注意场所卫生,符合牛场养殖卫生标准。
7、乙方应按要求对养殖场地进行消毒,避免出现疫情传播。
8、母牛下羔期间必须尽心喂养,按规定的喂养量进食,不得少喂或多喂,产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检查食槽内的剩余食物及杂物,及时清理,不得在槽内长时间存放,以免导致食物变质引起病害。
9、乙方应做好外来人员出入养殖圈舍的管理工作,不经允许一律不得入内,尤其是从事贩牛宰牛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疫情,确保养殖场处于健康状态,若发现病害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其他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养殖工作,如不能认真履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辞退。
2、本合同期限为年,乙方一旦签定必须履行完成,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必须找好接手人员并培训熟练后经甲方同意方可离开,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工资。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