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样板

博文学习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样板,提供全面的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样板信息,希望对您有用!

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样板篇一: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

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 致学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兹有本地企业:(公司资质:级)因业务需要,将要在贵单位进行备案。 望贵单位予以

支持。 2014年3月19日篇二:施工外出介绍信1湖北省仙桃市建筑业企业跨区施工专用介 绍 信

仙建建管( )字第号 建委(建管处):

兹介绍我市公司等同志前来贵地办理备案施工手

续,此单位近( )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建造师(注册监理师)无在建工程。届时请接洽。 此 致

敬 礼 有效期30天

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篇三:外出介绍信安徽省合肥市建筑业企业跨区(出省)施工专用 介 绍 信

合建建管( )字第 号 ____________建设厅、建委、 建管处: 兹介绍我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等同志前来贵地

办理备案施工手续,届时请接洽。此 致

敬 礼

外出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书号: 建造师、监理: 外出人数: 有效期30天 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省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网址:

填表说明:

1.此介绍信一式两份;

2.可以手工填写或打印;(打印字体设置为黑体、四号字);

3.除编号不填,其余均由外出施工单位填写;注:出省的施工的单位对方(xxx建设厅)不填 附:阜阳市建委、蚌埠市建委、巢湖市建委、安庆市建委、淮南市建委、芜湖市建管处、

马鞍山市建管处、宿州市建管处、铜陵市建管处、宣城市建管处、滁州市建管处、亳州市建

管处、淮北市建管处、黄山市建管处、池州市建管处、宁国市建管处、桐城市建设局、六安

市建工局篇四:办理建设行业企业外出经营介绍信须知 办理建设行业企业外出经营介绍信须知

2011-10-09 下午 03:00:00 来源: 点击数:31058

一、办理程序 建设行业企业(包括:(转 载于: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样板)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房地

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园林绿化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

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到外省承接业务时,

如需办理外出经营介绍信、诚信证明的,到企业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

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办理有关手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受理

企业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当场办理。

二、提交资料

(一)办理外出经营介绍信提交以下资料:

1.经地级以上市相关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的《广东省建设行业企业出省经营审批意见表》

一式2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出经营专用介绍信(按样式自行打印)。

(二)办理诚信证明提交以下资料:

1.经地级以上市相关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的《广东省建设行业企业出省经营及诚信证明申

请表》一式2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出经营专用介绍信(按样式自行打印)。

(三)办理赴外省备案、开设分公司等其他手续的,除提交办理诚信证明要求的资料外,

还须提供目的地省或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网上下载件、复印件均可),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我省建设行业企业到省内其他市承接业务时,我厅不开具介绍信和诚信证明。

(二)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建设行业企业直接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公窗

口办理外出经营介绍信、诚信证明。

(三)企业如申请办理诚信证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在《广东省建设行业企业出

省经营及诚信证明申请表》上签署“该企业一年、两年或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未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同意其外出承接资质范围内业务”(施工类)或“我厅两年或

三年内对该单位没有处罚记录,同意其外出承接资质范围内业务”(其他类)意见,不再单独

出具其他类似证明。

(四)办理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咨询电话:020-83754260。

(五)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深圳市住房和

建设局办理企业出省经营事项的公告》(粤建公告[2010]35号),自2010年8月1日起,委

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该市范围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核准资质(资

格)的各类企业出省经营介绍信、诚信证明和出省备案(含出省开设分公司)事项。我厅制

作“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出省经营介绍信专用章(2)”,专项用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

局办理企业出省经营介绍信、诚信证明和出省备案事项。篇五:外出施工证明-省申请 企业外出施工证明兹有 公司( ),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 级企业,该公

司具备赴外地承揽业务能力。特此证明。有效期: 年月日 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 :

兹介绍公司(级企业),前往贵处办理承接 施工(注册)有关手

续,请予接洽。有效期: xxxxxxxx

年 月日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 :

我市

有效期:天xxxxxxxx

年 月 日 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 :

兹介绍

册)有关手续,请予接洽。 有效期: xxxxxxxxxxx

年月日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介 绍 信:

我市质,资质证书编号具有资质,资质证书编 施工(注册)有关手续,请予接洽。 公司( 级企业),前往贵处办理承接 施工(注,前往贵地,请予接洽。,前往贵处办理承接

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样板篇二:外出介绍信

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出省投标备案

登 记 表

企 业 名 称湖北越冠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苏丕华企业法人所在地湖北武汉

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制

一、企业基本情况

路、园林、钢结构、铁路、遂道、消防、机电安装、冶炼、通信工程矿山工程、建筑幕墙、电梯安装、防水、保温、起重设备、机场场道、桥梁工程、堤防、送变电、炉窑、管道工程”等总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二、投标工程项目简要情况

三、诚信证明及审查意见

项目所在地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留1份。

2、此表可作企业外出的诚信证明和介绍信使用。

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样板篇三:施工企业进局备案

句容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句施工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地施工企业进句施工的管理,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是指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建筑企业。

第三条 凡参加本市工程建设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手续,未取得备案手续的外地建筑业企业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备案管理工作实行《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制度。

第四条 取得《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的外地建筑企业方可在本年度内承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规定范围内的工程。

第五条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外地施工企业进句备案登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依照本办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申办登记表(见附件);二、企业驻句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和近二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

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

册(省外企业需到省住建厅办理);五、企业自有的在句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须提供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办公营业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总承包二级及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劳务分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六、企业驻句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文件(驻句负责人、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和配备标准详见附件。

上列材料均需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申请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时提供所有原件进行核验。

第七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

一、提供的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

二、《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分为一般的;

三、近两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通报的;

第八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入句容建筑市场,需足额缴纳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保证金。缴纳标准:1、省外企业120万元;2、省内外市企业80万元。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句经营期间,如发生严重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在次年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核验手续时,该项保证金加倍征收。

第九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撤出句容建筑市场时,可申请退回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保证金。信用管理保证金退回六个月内,外地建筑业企业的进句申请将不再受理。

第十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向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提出备案申请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告知原因,申请材料退回。

第十一条 企业取得《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后,凡在句承揽工程,领取中标通知书或签定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均须由中标的项目经理本人持下列材料至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办理单项工程登记:

一、《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三、施工合同。四、授权委托书。五、建造师证书。六、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书。七、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档案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八、项目部管理人员近3个月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上列材料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办理单项工程登记时需提供原件核验。 不办理单项工程登记的行为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第十二条 《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须在20个工作日内持变更材料和文件至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进行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外地施工企业在句从事施工作业,工程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送至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进行项目竣工评定登记。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评定登记的单位,次年不再发放《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项目竣工评定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二、施工合同;三、施工许可证;四、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评定意见;

五、建管专业部门出具的评定意见;六、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评定意见。 第十五条 《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实行年度核验制度,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到期前3个月内,须向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提出年度核验申请,提交材料为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句经营期间的情况给出核验意见,核验意见分为不达标、达标二种,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和核验意见达标的单位,予以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核验手续,从新发放《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意见不达标的单位,不再发放《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

第十六条 《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核验评定细则另行发文。 第十七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的,《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核验手续不予办理,两年内不得申请办理:(一)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二)与建设单

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五)企业年度内有2次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六)企业年度内拖欠民工工资,因施工企业原因未给予解决,并发生10人以上农民工集体上访事件的;(七)年度内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或两起一般安全事故的;(八)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句领取《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后,连续两年无工程业绩的,取消其在我市的备案资格,《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予以注销,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进句备案登记。

第十九条 外地施工企业在句施工,应当遵守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民工工资、社会治安、劳动、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规定,并自觉接受本市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句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开始施行,原《句容市外地施工企业进句施工备案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外地建筑业企业驻句机构人员提交材料。